从6月1日开始,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5类境行李不予放行,执行针对入境旅客的行李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监管。
此外,最高免税购物额提高至8000元人民币。如果你还不知道?或还没意识到这个消息对所有海外华人和出境旅行者的重要性,那你很可能要吃大亏了!
新政实施 超量将被扣存
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发布的2016年第14号公告正式实施。公告规定,中国旅客进境携带在海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若不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海关将暂不予放行,并对物品进行暂存。
记者了解到,公告中的“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业内人士对新政的理解是,比如:以皮鞋为例,个人正常携带一两双皮鞋进境不会受影响,但如果一名旅客携带五六双甚至更多同一款式的皮鞋进境,就可能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不予放行。
也就是说,如果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又或者是“人肉代购”的话,在入关时将面临行李被扣暂存的问题。
记者举例一些常见物品相关规定及免税额度。
香烟:旅客从香港、澳门可免税带回香烟200支(一条),从其他地区可免税带回香烟400支(两条)。
光碟: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而手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均属于不予免税商品,按规定征税。如需从境内带出并带回的,请在出境前主动向海关申报,并填写申报单,在回国时主动向海关人员出示申报单即可免税验放。
五种行李暂不放行
此次5种行李暂不放行的情况包括:
①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②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③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④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⑤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另外,市民们需要注意的是,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3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用新快件通关系统
另一个《关于启用新快件通关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也在今年6月1日正式生效。公告规定,新快件系统的启用旨在规范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的监管,加大信息化技术运用,提高通关效率,并方便进出境快件通关。
然而,在通关效率提高的背后,代购、海淘转运等行业就没有那么乐观了。根据海关公告,6月1日之后,代购、海淘转运所寄送的货品,需要提供收件人身份证才能通关,即全部实名制。
免税额度提高至8000人民币
据了解,自今年2月18日起,中国在一些口岸大规模增设了进境免税店,方便游客回国时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其中包括广州白云、杭州萧山、成都双流等机场口岸,深圳福田、皇岗、沙头角、文锦渡口岸等水陆口岸。
为此,中国还专门扩大了部分免税品种,除了以往免税店常见的烟酒、化妆品等,中国游客热衷在海外购买的手表、眼镜、箱包、首饰、婴儿配方奶粉等也将出现在口岸进境免税店里,以满足出境游客的消费需求。
根据规定,旅客在这些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的商品可以享受到免除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而作为配套政策,中国还同时为入境旅客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在维持之前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还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可增加3000元的免税购物额。
“这样算下来,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可达8000元,这对于个人旅客外出旅游的正常购物需求是完全能够满足的。”一位海关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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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报、海外网、都市快报
责任编辑:闫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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