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全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word版)(详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专业职称(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扫描件;(PDF版)
(3)发表的论文、承担的课题等相关材料扫描件;(PDF版)
(4)1张彩色全身照片。
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校+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应聘资格。
我校(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初审合格的人员,由校(院)专家组对其学习和研究能力、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并根据岗位要求与人员匹配程度确定进入考试(考核)人选。
(三)考试(考核)
应聘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的,由我校(院)组织人事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考试(考核)一般以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由我校(院)与试讲人员约定,试讲题目由我校(院)确定。我校(院)专家评审组进行量化打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如经专家组评判认定,参加试讲人员均不符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四)体检
经专家组评判,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安排试讲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我校(院)按相关规定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校(院)校委会研究确定是否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确定为考察人选者,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在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有近亲属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考察时,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代表作等原件再次进行资格复审。
拟录用考察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