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论语各章节的理解,实在是因人而异,所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
,对论语《为政篇》第十七章的解读就是这样
:
论语《为政篇》第十七章: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
朱熹认为是讲“求知的态度和方法”,就是说要“老实”,“知道的算知道,不知道的算不知道”。
朱熹注云
:
“但所知者以为知,所不知者以为不知,如此虽不能尽知,但无自欺之蔽,亦不害其为知矣,况由此而求之,又有可知之理乎?
”
近人钱穆不认同此注,钱认为:“是在说整个人类的认知范围,哪些可学,哪些不可学”。钱穆注云:“人有所知,必有所不知,但界线不易明辨。每以不知为知,以不可知者为必可知,如问世界何由来,宇宙是否真有一主宰,此等皆不可必知,孔子对此每不轻易表示意见。
又人类必先有所知,乃知其有不知。如知马,始知非马,但不知其究为何物,然则我所谓知此物非马者,乃仅知我之不知其究为何物而已。人多误认此不知为知,是非之辨,遂滋混淆。
笔者比较朱注和钱注,朱注为长!理由有二:
一,论语在同一篇中,是意思相续。此在《为政篇》,首篇云“为政以德,则其后的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是当有为以德的意思,就是“要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做老实事的意思。告诫子路诚恳,不说假话,是再合理不过的事。”
二,就原文中“由,诲女知之乎”讲,就是直接讲“为知的态度,求之的方法”,因此朱注优于钱注。
但是,朱注有美中不足之处,是“孔子讲态度,必讲方法!讲方法,必讲态度!态度就是方法,方法就是态度。”因此,此章译为:
由,我告诉你求知过程就是求知的态度:先“知之为知之”,就是把你已知的吃透用尽,到底线的不知。
再“不知为不知”,就是把“知”之中的深层不知突破,便使原来的已知更辉,如此循环往复,此种态度,此种方法,才“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