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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恋童癖就在我们身边,男孩比女孩更危险

丁香妈妈  · 公众号  · 育儿  · 2017-07-19 21:03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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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一个叫做「许豪杰」的名字火了。




许豪杰曾获安徽卫视《超级演说家》全国季军,又自喻「创业之神」,在微博上拥有超过 50 万粉丝,其制作的一系列视频也曾广为传播。



上个月,他自制的一条「揭露老年保健品销售套路」的视频还被央视转发,推荐给了公安部打黑除四害部门当做参考资料。



这样一个看似正能量满满的年轻人,却在前几天被网友爆料疑似患有恋童癖,并涉嫌买卖儿童色情视频和儿童性交易行为。


据网友曝光的证据显示,许豪杰的微博账号关注了众多恋童癖账号。



这些账号毫不忌讳,公然在网络传播儿童的不雅照片视频(其中男童居多),甚至还私下传播相关的隐晦资源。



许豪杰在自己的微博也经常发布一些有关儿童色情的内容。




甚至还转发了这样的内容。



网友们还找到了许豪杰的 ins 、博客、QQ 账号和常用邮箱等,发现他均在多个社交账号上,转发疑似恋童癖的内容,很多都是充斥着儿童裸体、性器官的黄暴图片和视频。


不仅如此,网友们还发现,许豪杰是很多恋童网站的 VIP 会员(付费看内容),更疑似创办一家名称为「正太」涉及贩卖儿童色情影像资源的网站。


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的截图


网站截图


该网站主办单位名称为「许豪杰」,住址、电子邮件都可以证明就是这个许豪杰。


许豪杰在微博上录制了视频,称自己被诽谤,并宣称正在走法律维权。


事情至今没落下实锤,我们也只能等到警方介入调查的结果。


恋童癖,到底离我们有多远?



恋童癖,是以儿童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一种不正常性取向。


DSM IV(《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 4 版)这样说的:


1. 对青春期前的孩子(小于 13 周岁)反复地强烈地表现出性的兴趣,如性幻想、性冲动或涉及性的行为,这种状态至少持续 6 个月;


2. 性幻想、性冲动或行为干扰了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3. 被评估的人至少 16 岁,并且比针对的儿童至少大 5 岁。


恋童癖更多见于男性,而且遭到性侵的男童比例也远远大于女童。


和「正太/萝莉控」的区别是,前者更类似一种审美,而恋童癖对于儿童,是有性冲动和性癖好的。


虽然并不是每一个恋童癖都会实施犯罪,对孩子下手,但正因为恋童癖但欲望无处发泄,癖好只好存在于网络和想象之中,就从而催生出了各类和儿童色情相关的影音、视频资料。


而对这些量关注、或许网络儿童色情内容的行为,本身就是对儿童色情的一种刺激行为。


不仅仅是在微博,现在打开网站随便搜索下,就可以有很多关于恋童的网站和视频,还在明目张胆的传播。



据《京华时报》的报道,2016 年 11 月,公安局网络安全总队成功打掉北京首例利用境外网络等互联网媒介传播强奸猥亵女童淫秽色情信息群体。



新闻称,这名中国发布者在境外隐秘论坛网站中发布了百余部强奸猥亵女童的视频。


拍摄者利用给女童吃糖或给女童玩具玩等方式诱骗女童至屋内、树林或摩托车上,对女童实施强奸或猥亵。发布者上传的视频已获得了高达 2 万余次的点击量,7000 余次回复。


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有很多幼小的受害者,在懵懂的年纪里被骗被逼,真的是细思极恐。


恋童癖和儿童色情

立法不完善是弊病


恋童是一项世界议题,如何框定它属于「病态」还是「罪恶」非常难。


不过,依旧是有很多国家在立法上「领先」,涉及儿童的性行为甚至管有相关的影音资料都会面临法律制裁。

澳大利亚

对性侵严厉惩罚,他们用化学阉割來抑制儿童性侵者的性欲,不允许恋童癖露出任何苗头,甚至连做得太逼真的洋娃娃都要禁止,以免对潜在罪犯产生刺激。


近期更是宣布打算起草法案,禁止有过性犯罪记录尤其是有「恋童癖」前科的公民到海外旅游,政府说这么做,主要是为了保护东南亚地区的儿童免遭侵害。


澳大利亚禁止儿童性娃娃


美国

已经有九个州实施了强制化学阉割;国会早在 1977 年就通过《反儿童性剥削保护法》对制造儿童色情者予以处罚;1996 年,《儿童色情防治法》又进一步扩大了儿童色情资讯的范围,将电脑合成或虚拟的儿童色情列为犯罪。


日本

根据日本法律的规定:和 13 岁以上的女性发生性关系,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算违法;散播未满 18 岁者儿童色情图像是非法的。


另外,其他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还有俄罗斯、韩国、波兰、马其顿和摩尔多瓦,甚至韩国。



在他们看来,儿童们受伤害的根本原因就是这些购买者和传播者,因为没有人消费儿童色情内容,就不会有人拍摄。


然而,在我国对于儿童的性侵犯罪,还没有完善的立法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但没有直接法律处置未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的人,即使被人拍下视频证实有不正当举止(但是并没有直接接触性行为)也是没用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进行性交以外的淫秽行为,针对儿童,是指不满 14 周岁的男童或女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意思就是,如果侵害人对男童下手,最多只构成猥亵儿童罪,最高服刑只有 5 年;但是如果相同的情况发生在女性身上,侵害者系奸淫幼女,以强奸罪从重处罚,一般情况即可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儿童色情制品的管控,更是薄弱——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也就是说, 在中国虽然严禁任何色情制品的销售和传播,但是持有和浏览却并不违法。


怎么做才能

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孩子?



就像一个网友说的, 恋童癖本身也许还不算是原罪,但是这给了这些人制造原罪的动机。


所以永远记得,保护好我们的孩子,提防周围任何一个可能图谋不轨的人。


孩子的「防性侵教育」,我们要这样做:


  • 从幼儿时期就可以对孩子进行性教育了,这个时候就可以给孩子普及生殖器的名字了;

  • 教会孩子拥有和尊重隐私权,不愿意的事情,父母也没权利触碰;

  • 培养孩子与父母的信任,孩子的悲伤或喜欢会毫无保留地说给家长听;

  • 让孩子留心给孩子特殊礼物或普通娃娃的大人,或是带孩子「出去玩」或参加特殊活动的人;

  • 让孩子参加非封闭的托儿所或活动项目,以方便家长监控和参与孩子的活动;

  • 创造不忌讳谈「性」的家庭环境;

  • 女孩需要性教育和保护,男孩更甚!


家长们一定要时刻记住:孩子的身体属于他自己,他对亲密接触有权利说「不」。


我们也尽量不要把孩子的裸露相片,传播到网络平台。


不要轻易把孩子交给外人。


不要让我们的孩子,成为下一个素媛。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网络/123r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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