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一残酷的现实,从本次《意见稿》透露的信息来看,私募人至少要做好以下准备:
1、注册要趁早、卖壳要趁早
其实,早在2016年,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停止了私募注册。今年以来,虽然有零星几个地方开始放开,但到了中基协这里,从审批流程、审批标准到审批时间都越来越严苛。
在这次的《意见稿》中,不仅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人、财、物及制度应与私募管理业务的匹配上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还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董监高、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等列出了负面清单,更要求“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无关或者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未来,注册难度不会降低,只会越来越大。所以,还想拿牌照的同志必须抓紧时间了!
与此同时,卖壳的难度也在加大。本次《意见稿》提到“登记后6个月内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的”,“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全部清盘后,12个月内未备案私募基金的”,都要予以注销。这就意味着,在最后一个产品清盘后,你如果不能在一年以内把壳卖掉,就会被强制注销。
2、不要吹牛,不要炒股,留好档案
对于还在坚守的朋友来说,《意见稿》里的很多新增的小细节不得不重视。
在募资环节,“不得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不得公开宣传、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保本保息”未来将上升到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的高度。所以,一方面,吹牛要谨慎;另一方面,对于要求保收益的客户,咱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了。
在投资运作环节,一个重大变化是:私募行业的从业者做投资也得申报和登记了!意思就是,作为私募人员以前可以随便炒股,未来你必须先到协会登记备案。可以想见,未来私募人员像券商、公募一样禁止开立股票账户的日子也不会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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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披露环节,不仅强调要及时向客户披露基金财务状况、收益状况,还要求档案保存时间从10年延长到20年。也就是说,就算你现在“闹得欢”,20年内都能给你“拉清单”。按照这个要求,再小的私募机构都得配至少两个人来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等工作啊!
3、把处罚条例贴在墙上,记在心里
本次《意见稿》一共列举了35种处罚情形,都不是闹着玩的。建议各位私募老板们将相关条例打印出来贴在墙上,每天和做风控的同志一起默念三遍,熟记于心,否则面临的处罚很有可能让你一夜回到解放前。
由此也可以判断,未来私募机构的风控岗位会越来越重要。据说,现在协会的窗口指导已要求,新备案私募的风控负责人必须具备5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仅仅这一条,就足以让很多人望而却步。
4、是不是要考虑做创投?
虽然整个《意见稿》杀气腾腾,但到了创投基金这里却温情脉脉。不仅专门拿出一整章来对创投基金进行“特别规定”,还多次提到要对创投基金进行“政策支持”,实施“差异化自律管理和服务”。
可见,做私募也得跟dang走!你炒股票割韭菜,做Pre-IPO赚估值差,肯定要严格监管,但是要是你做创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符合“金融服务实体”的大方针,不仅要鼓励,还要开绿色通道,用实际行动来支持你!
所以,你是不是要考虑做创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