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结构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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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干货]资产证券化的五个热点问题

结构金融研究  · 公众号  · 金融  · 2017-07-09 07:30

正文

NO.1 如何完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估值体系


国开证券副总裁 邓琪


目前一二级市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人缺位,一方面与该类产品评级、收益现金流分布等因素有关,另一方面,缺少有公信力的估值体系也是重要因素。


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时披露的募集说明书中会披露每期到期的本金和利息,使得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初步具备了市场化估值的条件,如能由在市场上具有公信力的机构统一搜集发起机构和受托机构披露的存续期资产池信息,按照统一的既定原则,开展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持续跟踪估值,有利于形成统一、公允的估值体系。


由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估值受基础资产风险特征、收益水平等因素影响较大,建议区分不同基础资产类型,如对公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住房抵押贷款、个人信用消费贷款等,根据各类的风险特征,提取对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影响因素,开展估值。以发起金融机构作为估值基础信息的提供者,定期汇总至监管机构,以便于对存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估值情况进行修正。


NO.2 资产支持票据产品未来如何进一步完善


招商银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韩刚


资产支持票据产品完善建议:


1、拓宽基础资产类型。进一步细化信息披露要求,制定合同债权、未来收费权、房地产类等资产的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进一步拓宽基础资产类型,大力推动PPP、保障房、商业地产类、基础设施建设类等资产的证券化业务。可以考虑引入ABN+CDS模式,对资产进行再次增信。


2、关注基础资产。市场应更加关注基础资产,增强对中低评级发起机构注册和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容忍度。市场的参与者应有判断底层资产质量的能力,适度放宽主体要求。


3、有针对性区别主体信息披露。关于发起机构的主体信息披露,须区分不同的基础资产种类和交易结构,根据信用风险的把控原则来区别对待发起机构的信息披露。


4、增强市场认知。以市场发展带动投资者对ABN的产品认识,提高产品接受程度与证券流动性。进一步推动ABN质押回购系统建设,提高ABN在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引导海外投资者参与国内ABN市场,建设多元化资金渠道。 探索ABN市场的做市机制,设立ABN投资基金,激发市场活力与参与热情。


5、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后续管理制度建设,制定部分标准交易文本。严格执行加速清偿制度与破产隔离制度,让ABN业务处于良性发展的快车道上。 继续提高ABN受理效率,对于高评级企业拥有的租赁、应收账款等同质化资产,可考虑未来纳入储架制度发行。 完善ABN业务的市场支持体系,构建统一的定价与估值平台。


6、加快技术储备。各中介机构应加快人才培养与技术储备,将资产证券化作为战略业务去看待,去打造一只专业素质过硬团队。 进一步加大ABN的专项业务培训,增强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技术。


NO.3 当信托遇见ABN需要注意什么?信托型资产支持票据的思考


中信信托副总经理 赵娜


信托型ABN相关制度和产品的面世是资产证券化领域的一件大事。信托型ABN是指非金融企业将基础资产,通过设立特定目的信托作为发行载体,采用结构化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收益支持的证券化工具。


信托型ABN产品探索


一是方向的选择。信托型ABN的产品设计要以“服务实体经济、满足市场需求、盘活存量资产”为指导思想。PPP和PPP的资产证券化是近年来国务院大力倡导的,在这个领域中信信托也进行了大量的工作。此外,在具体基础资产选择时,还要考虑是否符合国家提出的“创新、绿色”等发展理念。


二是要充分挖掘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在信托型ABN产品中的价值。信托型ABN产品的发起人往往要作为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回收和转付,而信托公司作为发行载体管理人能够相对独立的对整个项目存续期间的基础资产进行过程管理和监督。当信托公司的资管能力充分发挥后,也会增加投资者对产品的信心。


三是要探讨如何提高信托型ABN产品的操作效率。建议进一步研究考虑更好发挥信托公司在资产支持票据承销发行中作用的途径和方式,以进一步助力实体企业降低发行成本,提高发行效率,让更多的企业能够受益于信托型ABN产品。


NO.4 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后有哪些新特点


招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高级经理 冀婕


不良资产证券化,既是证券化市场向纵深发展的自然选择,也是不良资产处置机制的创新。自2016年初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后,首批试点五大国有行和招行积极参与。截至目前,6家银行共发行16单证券,发行规模合计163亿元,覆盖对公、小微、个人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多个品种,处置不良资产本息总额542亿元。


中债资信结构融资一部总经理 郑佳


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后有一些新特点:


一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对于发行和受托报告等披露信息进行明确要求,披露要素丰富;


二是基础资产类型不断丰富,除了对公NPL外,还发行了信用卡、小微贷款、个人住房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


三是发行价格更加灵活,投资人在对基础资产充分调研基础上,出现了溢价购买次级档证券的情况;


四是交易结构设计更加灵活,如引入垫付机构作为进一步的风险缓释措施;


五是次级档投资者范围增加,与以往发起人自留相比,重启后AMC被引入到次级投资者中,此外私募基金等民营资本也有参与基础资产尽调。


不良资产证券化需求旺盛,但进一步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例如:数据积累尚且不足,法律、税收、会计、信披等配套机制和措施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证券未来现金流不易预测,估值、定价较为困难,市场的广度及深度仍需要进一步拓展延伸等。


NO.5 跨境资产证券化是否可行


环球律师事务所银行与金融业务部合伙人 张昕


市场正在热烈讨论开展跨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可行性及实现路径。我们认为,立足境内债券市场,利用跨境资产证券化促进我国出口贸易,服务实体经济,是现有法律与制度环境下具有较强操作性、相对容易落地的一个路径,也是市场参与者能够大有作为的领域。





文章来源:abs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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