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的电影《非诚勿扰2》中,开场举办的离婚典礼为分手的恋人们提供了一个新思路,正如电影里面所说的那样:“大伙儿都很受启发很受鼓舞,有好几对都表示,回头分的时候也这么办。”
我们之所以觉得新奇,是因为之前没见到过有人这么做。订婚、结婚可以举办个典礼为了纪念一下这是个大喜的日子,没想到失去爱人、失去一段亲密关系这种悲伤的事情,也搞得这么隆重?
这就隐含着人们默认的一个常规:获得的喜悦是可以通过仪式来被记住的,而面对丧失的伤痛(除去死亡),我们似乎不想要仪式感。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非如此,我们经常为丧失举办「仪式」。典礼耗时耗力,最重要的是耗钱,虽然不可能每个人分手都办个典礼,但我们仍有很多代偿性的仪式行为来告诉自己:这段关系,我已经放手了。
什么是分手仪式?
Break up rituals 指分手后个体习惯性所做的事情,例如:
换新发型、剪头发;
理发师问:“剪了头发就能帮你忘记过去吗?”
删照片、联系方式,清空关于这个人的一切;
还是会像保留战利品一样存着?
故地重游(往往是恋爱开始的地方)
舒淇对葛大爷说:“能陪我去趟北海道吗?”
丢掉对方送的礼物(包是无辜的啊)
下一秒一大袋子名牌就被扔进了黄浦江
大醉一场(然后再借着酒劲儿给Ta打电话?)
黄小仙喝醉后,潜意识替她把前男友叫了出来
暴食、冲动消费(年轻、冲动、形式感强)
生活中有很多种事件其实并没有明确发生的时刻点,尤其当我们面对丧失的时候。分手、失恋并不是一个全或无的事件,它是一个有一定时间期限的过程。在某一个时间段过后,如果个体能够享受单身生活,或者开始下一段恋情,就说明失恋的历程结束。
男性和女性在从失恋到复原所需要的时间上没有统计上的显著差异,分别是 7.19 和 7.47 个月。在这段时间内,仪式化的行为可能是一种应对方式(coping style),帮助我们减少痛苦,但也可能起到相反的效果。
Let it go 说得容易
都说人会死三次,第一次是生理上的脑死亡,失去了一切机能;第二次是下葬,众人见证了ta的离去,社会上从此没有这个人的位置和身份;第三次是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ta的人忘记ta的时候,ta才真正消失掉。
同样,失去一段亲密关系可能也需要三次。
第一次是当两个人的心渐行渐远时,东野圭吾的小说中写道:
“人与人之间恩断义绝,其实并不需要什么具体的理由,就算表面上有,也很可能只是心已经离开的结果,事后才编造出来的借口而已。”
第二次,是两个人明确提出分手时,向对方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同时也告诉了世人:我们的亲密关系到此结束。
第三次,是当你心中真正放下对方时。
哪有那么容易「从心底放下一个人」,这第三步,尤其的艰难。无论人们剪头发也好、删照片也好,都是希望让这个步骤变得轻松一些。「Let it go」这件事,它看不见、摸不着,所以人们想要把这个步骤具象化:用一个明确的、可视的行为/事件来标志这段关系的彻底结束。
可能有的人会觉得“矫情”,并不需要这些仪式来证明自己的情感状态。那么我们可以猜猜:
那些需要的人为什么需要?
1. 将Ta移出自己的生活
曾经和一个人拥有过那么多共同的记忆和体验,突然一下,这个人不再融入你的生活了,这种落差对于每个经历过分手的人来说都是不易承受的。
我们也许需要删除ta的照片、联系方式,一丝一缕地清除ta的痕迹,让这个人从生活中慢慢消失掉。
2. 制造一段回忆
也许一些人把分手作为一种成长体验,因此想要记住这种伤痛,需要做一些事情来使之特殊化,在大脑中进行更深层次的加工。
比如和ex分手的那天,你烧掉了ta所有的照片、扔掉了ta送你的所有礼物、喝了个酩酊大醉,那么这些略微极端的体验会让你对这个日期的印象稍微深刻一些。
我们所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就是回忆,而人的回忆都是片刻,当你回想起这段感情关系时,可以看到它的开始、过程,也可以有一些可被想起的事情标志着它的结束。
3. 行为改变态度
分手后的仪式行为有时候是为了更好地转变自己的情绪和认知。“剪短头发,就相当于剪断牵挂”,一些明确的行为可以让处于模糊状态下的自己变得坚定、果断。
4. 跟过去说再见
一般来说,人们都会寻求一段闭合的关系,即有开始也有结束。不管是看似仪式感很强的、还是自己真心想要做的,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一段亲密关系有一个正式的结束(closure),跟过去说再见。
一切都是内心的体验
仪式并不等于形式。分手仪式是为了自己,哀悼过去,或者更好地面对未来。而形式感是为了做给别人看,为了面子。如果你的分手仪式是为了自己,无论是处于什么样的理由和目的,that's absolutely fine.
所以仪式感无所谓重不重要,郑重的仪式或自然地过渡,都只是不同人的不同选择而已,内心的体验才是最重要的。
人生长河,水流不停,
但我们仍愿记得何时抽刀斩断过。
你的「分手/告别惯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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