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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税务总局调整规范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

中国税务报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6-15 10:46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2号),决定调整规范《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具体内容包括:

  

  一、2005年1月至2016年5月下发的《免税图册》(总第1册至第50册,以下简称《历史免税图册》),至2017年7月31日停止执行。

  

  二、《历史免税图册》中,符合免税条件并需要列入《免税图册》的车辆,由车辆生产企业或纳税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表和车辆图片要求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55号)的规定,于2017年6月30日前重新提交相关信息及资料。税务总局将对生产企业或纳税人提交的信息及资料按规定进行核实,更新《免税图册》。



附: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3号公告对免税车辆的细化标准
  一、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用于特种用途的专用作业车辆,须设有为实现该用途并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在车体上的专用设备或装置,不包括载运人员和物品的专用运输车辆。
  
  二、生产(改装)或进口的车辆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按《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6号)规定提交信息、照片及资料扫描件。
  
  三、国家税务总局定期对生产企业或纳税人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汇总,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编列免税图册。
  
  四、生产企业和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询免税图册。
  
  五、挖掘机、平地机、叉车、铲车(装载机)、推土机、起重机(吊车)六类工程机械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5号)中列示的混凝土泵车,钻机车,洗井液、清蜡车,修井(机)车,混砂车,压缩机车,采油车,井架立放、安装车,锅炉车,地锚车,连续抽油杆作业车,氮气车,稀浆封层车,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生产(改装)或进口上述车辆时,需按本公告规定上传资料,统一在免税图册中列示图片。
  
  上述车辆在本公告施行之日前已生产销售(即车辆合格证日期在本公告施行之日前),且无法按本公告提交信息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中的免税目录办理免税。
  
  六、纳税人办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申报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和有关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的车辆照片及有关资料核实无误后办理免税手续。纳税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公告原文及解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责任编辑:王燕 010-6193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