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近日有报道指出,安徽省或将发文确定护士处方权限,成为全国唯一具有护理处方权的省份。难道,
未来医院里医生独拥处方大权的局面有可能要被打破?
最早对我国护士处方权从设想到迈出实践第一步的,可能是今年7月安徽省卫计委在《
盘活优质护理资源,做实城市医联体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文件中提到的:
探索给予执业护士在高血压、糖尿病以及伤口换药等特定范围内的“处方权”,在医师的指导下开具处方
。
如今随着安徽开展的社区高级执业护师试点在全国铺开,78名高年资护士先后下沉到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护士处方权将有望在这些高年资护士身上率先实现。
消息传出后大众对此褒贬不一,而争议主要集中在护士与医生在专业临床诊断上存在着不小差异这一点上,大众对护士进行处方的可靠性有所顾虑。另一方面,在我国的医疗服务供应链上,护士相对于医生而言普遍学历不高,先天基础就存在不足。面对种种诟病,护士处方就真的这么不靠谱?
事实上,正如上述文件描述的“特定范围内”,
给予护士的处方权并非完全放开,而是局限于高血压、糖尿病等一些常见或多发病,与医生完整的处方权还是有所不同的
。而高年资护士要应付此类疾病相信还是绰绰有余的。
但是要改变大众对护士的固有看法,使患者认同并信赖护士的处方,看来还是任重而道远!
安徽这一做法,可以说是在学习国际先进案例上对处方权作出新的尝试与改变,英国在1992年就立法将少量处方药物的处方权赋予注册后的从业护士。
但要注意的是,我国现阶段还没针对护士处方权专门发文进行规划发展,目前看来也仅是处于雏形阶段。
在安徽进行探路后,
假如没有在实践中对处方权的进入者建立起一套严谨而有效的准入体系,对其进行考核、培训与改进等活动,那么护士处方权将很有可能会因事故频出而被束之高阁
。
另外,有关执业药师处方权的放开问题也在这次事件的讨论中再度引起关注。有网友评论道:护士都能开处方了,执业药师都不行,真是尴尬!
我国执业药师拥有的所谓处方权,目前还仅停留在处方核对权这一层面上,也就是拿到医生什么单子就开什么药的简单操作。在医药分家和处方外流的背景之下,药师处方权的放闸似乎更能满足社会的需要。
其实从某种层面上讲,安徽的做法是在处方权由医生“独享”这一体系下的一个小突破,处方权要想迎来变革,总得要有先行者嘛!
更有网友表示,护士有处方权对医改而言是跨越式的进步。这句话虽有夸大之嫌,但也并非全无道理。
我国现今的医保基金面临窘境,将病患从医院转留在社区内防治将是医改的一个趋向。如此一来,假如能将高年资护士这类优质而成本低的医疗服务资源利用起来,给予处方权,使她们在社区工作时可发挥最大的能动性,这将带来不一般的积极影响。
当然,我们不能忽视公众对护士处方权的一些顾虑,其本身可能存在的弊端也必须得到重视。抛开护士处方权是否应大力在全国推行不说,我们也许应该从中得到启示,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在未来需要得到更进一步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