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了解,这3名作业人员并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属于无证电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林某某、苏某某、邓某某三人的行为构成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因此对3名违法人员依法处以3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2023年3月2日上午,杭州市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建筑工地进行消防检查时,查获一名指使他人无证电焊的水电班组的带班班组长和一名无证电焊作业的水电工,分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和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2023年4月20日,富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对辖区的建筑工地检查时,发现一男子(钱某)正在工地进行电焊作业。经调查发现,该名作业人员并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属于无证电焊。
无独有偶,当执法人员来到另一个施工工地时,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作业人员江某的电焊焊工证于今年2月份过期,但仍旧在工地“烧电焊”。
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取证,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无证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月28日,2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无证上岗、违规电焊有多可怕?
2022年6月9日,浙江杭州冰雪大世界工地内工人无证违规电焊作业,引燃内部的泡沫保温材料,事故造成4人死亡。
2021年6月10日,广西青州一工地电焊熔渣滴落在泡沫板上迅速燃烧,一发不可收拾。
2021年3月20日,浙江慈溪,两名男子进行电焊作业时忽然起火,不到10秒大火吞噬整个仓库。
2020年1月11日,浙江金华一皮具厂,工人进行切割作业的火花引燃聚氨酯泡沫板,3200平方米厂房过火。
2020年8月8日,福建晋江一厂房,工人在四层电梯井口违规焊割,溅落的焊渣引燃海绵堆垛引发火灾,事故造成8人当场死亡。
2023年10月17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认可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
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电焊作业的人员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电焊工)”,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活动。
我省建设主管部门在建筑施工行业领域行政许可、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监督检查等管理过程中应当认可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鉴于建设主管部门目前不再颁发建筑电焊工证书,建筑施工领域从事焊接、切割作业的人员如需办理新证,应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的培训考核和审批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