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
列入重点打击范围的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十类
。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
村霸乡霸
”;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
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
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
保护费
”、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
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
,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
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
,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
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
,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
高薪引诱招募船员
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