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年初1001项“
奇葩议案”在资本市场丑态尽出的鲜言,栽了!
证监会30日发布处罚决定书,对鲜言给予“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开出34.7亿元的“史上最大罚单”!
与此同时,鲜言还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他的操纵行为到底藏着多少“猫腻”?一罚到底的“史上最大罚单”又是如何开出的?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鲜言通过收购香港多伦投资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多伦股份11.75%股权,成为其实际控制人。
在随后几年里,鲜言将上市公司玩弄于股掌之间,被称为“资本玩家”,甚至有人称其为“资本流氓”。
调查显示,“刘某杰”“鲜某”“夏某梅”证券账户及14个信托账户由鲜言实际控制使用,账户组的交易资金也是来源于鲜言、鲜言控制的公司及14个信托计划。鲜言利用这个账户组,采用多种手段操纵多伦股份股价,从而非法获取了暴利。
手法一,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
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6月12日这一段操纵期,多伦股份总共有316个交易日,鲜言控制的账户组竟有223个交易日买卖了多伦股份,其中买入量排名第一的有93个交易日,卖出量排名第一的有77个交易日。2015年1月12日,账户组买入数量占该股市场买入量比例高达56.87%。操纵期间,账户组持有多伦股份总股本10%以上的交易日也达到60个。
手法二,利用信息优势控制信息披露节奏及内容。
2015年4月9日,多伦股份申请变更企业名称,4月17日,鲜言知悉名称变更取得预先核准,因名称中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信息服务”,与公司原经营范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按相关规定,这属于需要立即公告的重大事件,但鲜言直到5月7日才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5月11日对外公告。
手法三,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证券交易。
操纵期内,鲜言有88个交易日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多伦股份,成交数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的有16个交易日,2015年1月12日最高达到40.27%。
手法四,虚假申报操纵股价。
2015年5月11日、12日,鲜言操纵的账户组在涨停价买盘远大于卖盘的情况下,大量以涨停价申买多伦股份,并频繁撤单后再申报,明显不以成交为目的,以虚假申报方式制造涨停价买单众多假象,影响投资者判断,两天实际买入数量均为零。
通过这些手法,鲜言影响多伦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违法所得达5.78亿元。此外,鲜言还未按规定报告、公告其持股信息,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在收到“史上最大罚单”的事先告知书后,鲜言通过递交材料提出了申辩意见。对于这些违法行为的借口,证监会在复核过程中一一予以还击。交锋如下:
其一,鲜言认为伞形信托单元所持有的股票均在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名下,这些信托单元的设立、存续并非为操纵“多伦股份”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