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记者从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今年调整人员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01、定额调整
定额调整为凡符合202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7元。
02、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为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满1年每月增加1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增加15元。缴费年限16年至30年的,从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从第31年起,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进行调整。按本人2023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四舍五入到元)。
03、倾斜调整
倾斜调整为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予以倾斜。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元。年满75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15元。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5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0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5元。针对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达不到2024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伊犁州将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确保在2024年7月15日前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记者 韩莎莎 通讯员 马学斌 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