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6
月
13
日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办人发〔
2018
〕
2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关于完善
“
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
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旅办发〔
2015
〕
202
号),
文化和旅游部定于
2018
年
11
月至
12
月举行
2018
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交费和打印准考证四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2018
年
6
月
25
日
9:00
至
8
月
6
日
17:00
,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
,
网址为
http://sghr26.ata-test.net/site/#/default/index
。考生重复报名无效。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
1
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
,
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网上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核
2018
年
6
月
25
日
9:00
至
9
月
21
日
17:00
,各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能变更。
(三)交费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8
日
17:00
。交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还。
(四)打印准考证
2018
年
11
月
9
日
9:00
至
11
月
16
日
17:00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
,
需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已经取得中文
“
导游员资格证书
”
,需转换外语语种的考生(以下简称
“
加试考生
”
)仅需参加现场考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科目一、二合并为
1
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
1
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均为
90
分钟。现场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018
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考生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网(
http://www.mct.gov.cn
)
“
在线办事
-
表格下载
”
栏目查看。
四、考试时间
五、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各省级旅游、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文件的精神,切实减轻考生负担,文化和旅游部决定继续免收
2018
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考务费(国家部分)。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
2019
年
2
月
22
日
9:00
起,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对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旅游主管部门颁发
“
导游员资格证书
”
。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
2008
〕
174
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台湾同胞可在大陆地区任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过程中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台湾居民身份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同胞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三)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
2019
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
“
导游员资格证书
”
。
十、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