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追溯:
《供电营业规则》
【发布单位】水利电力部
【发布文号】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发布日期】1996-10-08
【生效日期】1996-10-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1996年10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第八十五条
以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户,其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属冷备用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收基本电费;属热备用状态的或未经加封的,不论使用与否都计收基本电费。
用户专门为调整用电功率因数的设备,如电容器、调相机等,不计收基本电费。
二、新政策出台:
三、两部制之基本电费
1、举例说明:
用户A及用户B变压器容量均为4450kVA,年用电量约1500万千瓦时。
用户A、用户B典型日负荷曲线图
以东莞为例:容量23元/千伏安;需量32元/千瓦
用户A:
①
按照变压器容量:
=4450*23=102350 元
②
合同最大需量:
-
设合同申请需量为2800kW
=2800*32+(3300-2800*105%)*32*2=112640 元
-
设合同申请需量为3150kW
=3150*32=100800 元
用户B:
①
按照变压器容量:
=4450*23=102350 元
②
合同最大需量:
-
设合同申请需量为2000kW
=2000*32+(2400-2400*105%)*32*2=83200 元
-
设合同申请需量为2300kW
=2300*32=73600 元
容需平衡点:23/32=71.875%
即用户负荷最大值大于变压器容量的72%,按照变压器容量交纳基本电费最经济。
用户A,两种计费方式,差不多,选择按照变压器容量交基本电费,比较合适。
用户B,显然应该选择按照需量交基本电费,才最经济。
2、基本电费对储能的影响
以上考虑均居于“基电费”这拦路虎考虑的,但当我们思考“基本电费”这一征收来源的时候,我们需要思考下:储能设备是否可以免收基本电费呢?
《供电营业规则》
第八十五条
以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户,其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属冷备用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收基本电费;属热备用状态的或未经加封的,不论使用与否都计收基本电费。
用户专门为调整用电功率因数的设备,如电容器、调相机等,不计收基本电费。
这是20年前的规定,那时候,还没有电化学储能这样的设备,随着电力系统的发展,有必要来认真思考这一问题。
本人认为:
1、直接安装在10kV母线上或者35kV母线上的储能设备,不应该收基本电费。
2、储能放电时,如果用户消纳不完,可以返送到电网上去。(
储能返送到线路上去的时候,对继电保护有一定的影响,但是由于储能PCS的IGBT不具备长时间过载能力--短路电流持续不能超过10ms,内部即封锁脉冲输出,对短路电流影响不大
)
如果能突破以上的条条框框,数据中心、负荷率低的用户B等,可安装储能设备的容量可用
放大几倍
。为用户侧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辅助服务创造有利条件,大量分布式储能的应用,能对电网调度产生积极影响。
四、储能削减尖峰负荷的应用案例
1、山东用户侧销售电价:
2
、
基本电费平衡点:
28 / 38 = 73.68%
3
、某集团总部大楼新建配电房
3.1用户用电负荷预测:
3.2原计划建设容量为1250kVA配电房,最大负荷率850/1250=68%,(考虑预留200kW左右电动车充电桩的负荷)。
3.3考虑主要尖峰负荷为厨房餐厅的用电,规律且可控,考虑利益储能削峰填谷
,提高变压器的利益率及降低对上级配网线路容量的需求。
3.4规划安装630kVA变压器+1MWH储能,预留1MWH储能空间。
3.5安装储能前后,负荷曲线对比:
3.6储能系统收益初步测算:
3.7储能系统成本对收益影响:
a) 投资300万元,IRR=8%;
b)
投资280万元,IRR=10%;
c
)
投资250万元,IRR=12%;
4
、利用储能电站代替部分变压器容量的运行风险
4.1 储能变流器PCS故障的运行风险规避措施
采用组串式的PCS,根据项目储能功率300kW,可以选择3-4台的小机P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