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官网最新发布《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鼓励两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结合本地实际,在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模式、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北京市:5年25万套
北京市住建委已经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并透露,今后五年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应。以下是北京市《办法》中的部分细节:
1 谁能申请?
(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2 谁不能申请?
(一)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三)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四)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上海市:已供应8.9万套
上海市截至2016年底已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8.9万套,并明确了下一步发展目标,着力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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