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小菌写的文章里,提到了麻醉术前访视的内容主要包括“了解患者情况”和“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详细介绍了手术前麻醉医生想要获悉的患者情况。那么这次,我们就来谈谈大家更加关注的,签署知情同意书的问题。
在医院里,尤其是手术科室和重症监护病房,患者和家属常常需要签署各种各样的医疗文件。在签署术前知情同意书时,很多家属会被文件上列出的各种各样的并发症等风险吓到,而其中有一些人会忧心忡忡地问:
医生手术前让我签字,我能不能不签?
手术前签了字,医生是不是发生了医疗事故也不用负责了?
既然大家有疑问,这次小菌就来说说知情同意书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以上是知情同意书的法律基础,通过阅读以上法律条文可以发现,其关键内容有两点,“知情”和“同意”。
先说说“知情”。也就是说充分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在手术前,患者和家属对于疾病的诊断、手术方式、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不做手术还有哪些医疗方案、麻醉方式、麻醉可能存在的风险等等情况都有知情权。所以在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前,医生会将上述情况告知患者和家属。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患者心理比较脆弱,此时医生会选择请家属慢慢开导转述的方式进行病情的沟通。
首先,不同患者的人生观价值观各异,最大限度地延长生命已经不再是医学的最高目标,生命的质量开始慢慢收到关注,患者的意愿也越来越得到尊重。例如,有的病人不愿意身上插满管子在仪器的环绕下苟延残喘,想要在熟悉的环境中、在亲人的怀抱里安详而有尊严地离去。有的病人不愿意切除病变的器官,或不愿意在身体上留下骇人的刀疤,希望通过药物来控制自己的病情。因此,医生在提供专业的医疗意见或建议时,必须以患者本人的意愿为基础。
其次,从医患关系模式角度看,现代医学已经从以前的“医生说什么病人就做什么”的模式逐渐向“医生提供医学信息,病人参与诊疗意见”的模式演变。(这里只是对当前医患关系模式进行的最粗略的概括,对这部分内容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搜索“医患关系模式”进一步了解该部分内容)部分患者所持有的“医生说什么我听不懂,反正帮我看病给我开药就可以了”的观念需要改变。只有真正理解了自己的疾病情况、诊疗方案,才能更好地和医生合作,更快地康复,更好地控制疾病。由于医学知识的专业性,很多人会有各种各样的误解和疑惑,比如说“老年人一定不能动手术”、又如“静脉输液是医生的阴谋”之类的。医生需要澄清谣言,破除迷思,让患者和家属对疾病和诊疗方案有正确的认识。
另外,现代医学在一些领域还远远不够发达,很多疾病在科学上还没有攻克,很多治疗手段也还不够完美,更何况医疗活动永远无法保证万无一失。疾病诊疗,尤其是手术治疗过程中,很多风险和并发症会影响患者短期内疾病康复、甚至今后长期的生活质量,严重时还可能致死致残。因此患者在决定接受手术和麻醉之前,医生有告知的义务,让患者了解潜在的风险,并且自行考虑是否能够承担。
再说说“同意”。在患者和家属充分了解了手术方式、麻醉方式、以及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之后,经过慎重的考虑依然愿意选择手术,就需要以书面的形式表示同意的意愿,通俗地说,就是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有的患者会说:“我没办法啊,不签字就不给我手术,我不得不签啊。”实际上,这恰恰是把逻辑关系弄反了。实际上,由于疾病的侵蚀,患者为了解除痛苦、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在了解相关信息后选择了手术治疗,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后医生才有权利对患者进行手术。而不是医生想给患者做手术,然后逼着患者签字以“免责”。除了手术,各种疾病都还或多或少有一些疗效各异替代医疗方案,如果因为手术风险过高等原因无法接受手术,实际上患者可以拒绝手术这一治疗方案,并且选择其他替代性方案。
接下来就是很多人最关心的“责任”问题了。知情同意书绝非免责书!签字只是表示认可目前的科学技术依然存在局限性,现代医学并不是万能的。告知并不是推卸责任,告知只是把可能发生的风险说清楚,并不是说签了字之后医生就可以乱来,无论如何都不负责任了。医生的医疗行为依然受到法律的约束,如果医生没有违法违规,尽了全力之后,依然出现了在当今科技下无法避免的意外,无力回天,相信大多数人也不忍苛责。如果医生违反了相关规定,确实出现了差错,或者由于主观故意造成了患者的人身伤害,那么即使术前签了字,医生依然是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说了这么多,来看看我山非心脏手术麻醉的知情同意书吧。
需要注意的是,在目前的医疗实践中,手术的知情同意和麻醉的知情同意过程是分别由外科医生(或操作医生)及麻醉医生分开进行的。但诚然手术风险与麻醉风险看似各成一派,实则密切相关,因此患者安全、平稳的手术需要的是外科医生、麻醉医生及手术室护士等的共同努力。
看到这么多风险,请不要过度恐慌,如果真的发生了知情同意书上的意外情况,比如说药物过敏,医生当然会积极治疗,不会听之任之的。
最后,再总结一下,手术前签了字,如果医生出现了差错,违反了法律法规,并对病人造成了人身伤害,依然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手术风险,医生和患者需要共同承担,毕竟在疾病面前,我们都是战友,不是敌人!
作者:刘小菌 微信公众号“山中麻署”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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