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集团企业十分注重税务风险管理,不但设立了内部审计和法务等部门,而且每年都会委托信誉度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其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但从最终评估结果分析,集团企业仍有部分关联交易的小细节被忽视,可能引发税务风险。
V企业注册资本过亿元,是集团统一采购的公司,并履行集团总部公司职能。承担的职能有:采购、运营维护及开发、退供、部分发货配送、营销、供应商结算、财务核算、人事和法务管理职能等。V企业与集团各地子公司存在关联货物购销交易。
评估人员先对集团的整体运作开展宏观分析,然后从V企业在集团的职能定位收集比对数据,通过分析企业提供的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审计报告及电子文档等相关资料,初步形成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两大疑点。
增值税方面,通过对比V企业2013年与2014年申报数据,销售收入变动率为45.74%、毛利率从2013年的6.66%上升到2014年的11.57%,但增值税税负率却从2013年的2.31%下降到2014年的1.71%,可能存在进销环节定价不合理、隐瞒销售收入和多抵扣进项税额等问题。
企业所得税方面,销售收入变动率为45.74%,但销售费用变动率为76.95%,管理费用变动率为115.8%,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销售收入比例及趋势不合理,可能存在列支与取得收入无关、提前列支或以不合法凭证列支费用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按税法规定的期限计提折旧或摊销的情况。
对于上述疑点,V企业解释,2014年V企业优化了与供应商的结算流程,加快了与供应商的结算进度。启用新流程后,使得取得进项发票比以往更加及时。受此影响,2013年成本增长率为64%,而收入增长率则为45%,大于收入增长率,故税负率下降属于正常情况。
同时,销售费用变动率为76.95%,管理费用变动率为115.8%,主要是由于2014年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在市场广告费投入较多,如电视广告、车体广告和地铁广告等。销售费用2014年在2013年基础上费用增加比例为1096.84%。同时,由于公司业务量不断增长,人员也随之增加,基础设施方面也增加较多,2014年的管理费用在2013年基础上增加比例为123.2%。
企业针对增值税疑点的回复,能清晰解释V企业税负率下降的原因,但是否存在关联的交易行为而未确认收入的或视同销售的行为,需进一步查证。对于企业所得税疑点,V企业未能从关联交易的角度分析是否存在与取得收入无关支出的情况,经评估人员对其业务流程节点税收风险点的排查梳理,发现V企业部分税务处理是不正确的。比如,用于关联子公司的固定资产以折旧的形式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存在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已转移,应按所属年度归集销售收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关联子公司的员工宿舍费用,此为代子公司支付部分员工宿舍费用,故应作纳税调整处理;列支应由下游关联企业承担的技术服务费,按该企业的采购功能,该费用属于与其经营收入无关的支出,故应作纳税调整处理。
大型集团公司内控机制较为完善,沿用传统的评估方法耗时长且未能实施对企业的全方位评估。针对此特点,评估人员应该创新评估的切入点,从理清V企业的各个业务流程环节着手,评估人员组成分析团队,运用业务流程分析法,将V企业的业务流程进行分解,查找出可能出现的各环节的涉税风险点,并了解其信息系统与业务流程的衔接点,使涉税风险点的把握更为准确。
一方面,应该逐层梳理,将关联交易行为一一理清。由于V企业未将相关的关联交易数据在关联交易表中披露,评估人员先要求企业提供相关关联交易数据,并对关联交易作出一一分析,明晰集团内部关联企业的职能定位与成本费用的列支准则,将关联企业间不依法列支的情况作出纳税调整。
另一方面,应该争取企业的理解,促使征纳双方良性互动。对大型集团企业开展评估工作,评估人员能通过静态资料,从V企业在集团的职能定位和业务流程多维度作出分析、质询,不要因为一些集团企业建立了内控机制,注重外部审计就麻痹大意。而是应该客观、公正地分析疑点问题,找出税务风险产生的根源,帮助企业不断优化内控机制、提升纳税评估水平。
作者:明思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李星红 010-6193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