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为适应体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备战东京2020年奥运会,确保国家队运动员训练的系统性,总局决定在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部分4人以下(含4人)项目实施跨单位组队参赛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跨单位组队项目
游泳、田径、羽毛球、皮划艇、自行车、赛艇、帆船、乒乓球、网球、排球共10个大项49个小项实施跨单位组队参赛政策,具体小项详见附件。
二、跨单位组队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以及行业体协以自愿为原则,原则上自行决定是否跨单位组队参赛。
三、参赛办法
(一)跨单位组队项目和运动员原则上通过各项目资格赛的选拔获得决赛资格;
(二)跨单位组队参赛运动员的注册单位不变;
(三)单项比赛成绩公布跨单位组队全部运动员的注册单位;
(四)报名方式、积分办法、参赛对(队)数、换人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修订后的项目竞赛规程。
现将修订后的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自行车和乒乓球项目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总局将陆续公布其它项目修订后的竞赛规程,请予以关注。
附件1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跨单位组队4人以下(含4人)项目
附件2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自行车竞赛规程(修订版)
一、竞赛项目
(一)场地(10)
1、男子:争先赛、凯林赛、全能赛、团体竞速赛、团体追逐赛
2、女子:争先赛、凯林赛、全能赛、团体竞速赛、团体追逐赛
(二)公路(4)
1、男子:个人计时赛、个人赛
2、女子:个人计时赛、个人赛
(三)山地(2)
1、男子:越野赛
2、女子:越野赛
(四) BMX(2)
1、男子:越野赛
2、女子:越野赛
二、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运动员注册和代表资格确定办法》(体竞字[2014]11 号)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5]57 号)的有关规定。
(三)符合《关于取消全运会、冬运会解放军两次计分政策和奥运会联合培养运动员奥运会成绩计入全运会政策后续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体竞字[2015]116 号)的有关规定。
(四)年龄限制:1999年12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运动员才可参加本届全运会的比赛。
三、参加办法
(一)预赛:
1、按《第十三届全运会自行车项目预赛管理办法》执行。
2、获得2016年奥运会4—8名的运动员,可直接进入十三运会相关项目的决赛;获得2016年奥运会2—3名的运动员,除可直接进入十三运会相关项目的决赛外,还可以自选一个项目参加决赛;获得2016年奥运会金牌的运动员,除可直接进入十三运会相关项目的决赛外,还可以自选两个项目参加决赛。直接进入决赛和自选的项目均不占十三运会决赛总名额和各单位通过预赛产生的配额(全能赛和团体项目除外)。
(二)决赛:
1、各单位报名参加比赛的总人数男运动员不超过29人,女运动员不超过28人。运动队官员按照《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 (体竞字[2015]57 号)相关规定,由代表团统一分配确定;
2、只有参加过预赛的运动员,才具备参加决赛的资格。
3、各项目参加比赛的人(队)数为:
1)场地
男子:争先赛24人、团体竞速赛12 队、凯林赛24人、团体追逐赛12队、全能赛18人。
女子:争先赛24人、团体竞速赛12队、凯林赛24人、团体追逐赛 12 队、全能赛18人。
2)公路
男子:个人计时赛24人、个人赛90人。
女子:个人计时赛24人、个人赛70人。
3)山地
男子:越野赛40人。
女子:越野赛30人。
4)BMX
男子:越野赛28人。
女子:越野赛18人。
4、各单位每项目参加比赛的最多人(队)数为:
1)场地
2)公路
男子:个人计时赛2人、个人赛6人。
女子:个人计时赛2人、个人赛6人。
3)山地
男子:越野赛6人。
女子:越野赛6人。
4)BMX
男子:越野赛4人。
女子:越野赛4人。
5、若一单位所获得某项决赛资格的人数超过了决赛规定的报名人数限制,则只录取该单位本项目个人排名最优名额,因此空出的报名名额根据各项个人排名,由下一名次递补,以此类推。
6、获得决赛资格的人员如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代表单位须向自剑中心提出书面换人申请,同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大会医生认可,在得到批准后,可派符合十三运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运动员顶替参赛。其运动员必须是至少参加2016年、2017年全国自行车锦标赛
或冠军赛该小项预赛1次者。
7、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国家体育总局进行注册,并持有2017年有效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三)跨单位组队
1、参赛单位可以在男子团体竞速赛、男子团体追逐赛、女子团体竞速赛、女子团体追逐赛4个小项跨单位组队参赛。跨单位组队需明确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自愿组合的原则,与有关单位进行组队。
2、牵头单位占用本单位参加自行车项目预赛和决赛的席位,其它联合单位可继续参加相应团体项目的预赛和决赛。
3、自行车团体项目跨单位组队最多单位及最多人数要求为:女子团体竞速赛为2单位2人, 男子团体竞速赛为3单位3人,男子团体追逐赛为4单位4 人,女子团体追逐赛为4单位4人。
4、跨单位组队项目在预赛和决赛可以换人,换人名额由牵头单位根据自行车项目十三运、预赛竞赛规程和十三运预、决赛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选派本单位运动员参赛。
5、跨单位组队项目需通过预赛进入决赛。牵头单位获得的2016年积分将作为跨单位组队项目的有效积分,与2017年跨单位组队项目的积分共同作为获取自行车项目决赛的资格积分。
6、跨单位组队预赛报名由牵头单位报送至自剑中心自行车部,并附联合单位的同意函。2017年全国场地自行车冠军赛第一站、第二站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 2017年3月9日和3月18日12:00。其它预赛的报名事宜详见预赛通知。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竞赛车辆、装备自备。竞赛车辆不受国产器材的限制,但要符合规则规定。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照《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5]57 号)规定执行。
六、报名和报到
预赛报名和报到通知另发,决赛报名和报到按照《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5]57号)规定执行。
七、技术官员
按照《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5]57号)规定执行。
八、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按照《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5]57号)规定执行。
九、仲裁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乒乓球竞赛规程(修订版)
一、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运动员注册和代表资格确定办法》(体竞字[2014]11号)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5]57号)的有关规定。
(三)符合《关于取消全运会、冬运会解放军两次计分政策和奥运会联合培养运动员奥运会成绩计入全运会政策后续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体竞字[2015]116号)的有关规定。
(四)各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在2016年和2017年参加过总局乒羽中心主办的全国性乒乓球比赛或国际比赛。
三、参加办法
(一)资格赛
1.获得参加第十三届全运会乒乓球比赛资格的单位,可报名参加资格赛团体比赛。
2.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需参加团体和单项资格赛。
3.凡报名参加资格赛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可参加资格赛的单打和双打比赛。
4.获得 2016 年全国锦标赛团体比赛前4名队的运动员,若要参加决赛阶段单打和双打比赛, 需首先参加资格赛进行选拔。
5.获得2016年里约奥运会、2016年和2017年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团体和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若要参加决赛阶段双打项目比赛, 需首先参加资格赛进行选拔。
6.参加女子团体比赛的每个队,在团体报名的运动员中,至少要有一名直板打法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团体比赛的每个队,在团体报名的运动员中,至少要有一名直板打法或削球打法的运动员。
7.在竞赛规程规定报名人数内,各参赛单位可自行配对或与其他单位运动员配对参加双打项目比赛。
(1)一个参赛单位的男队或女队报名人数除以2所得的整数为该男队或女队双打可配对数。
(2)一个参赛单位男队和女队报名人数相比,人数少的为该参赛单位混双可配对数; 如果男、女队报名人数相等,则为该参赛单位混双可配对数。
(3)跨单位配对将占用相关单位双打项目的参赛名额。
(4)所有跨单位配对均要参加资格赛选拔。
(5)所有涉及跨单位配对的单位都要在报名表中填写跨单位配对运动员的姓名和单位,否则跨单位配对将不被确认。
(二)决赛
1.2016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男、女团体前4名的队和资格赛男女团体前12名的队,具有参加男、女团体决赛阶段比赛资格。
2.获得2016年里约奥运会、2016年和2017年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团体和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及资格赛单打前24名的运动员,具有参加单打决赛阶段比赛的资格。
3.资格赛双打比赛前16名, 具有参加决赛阶段双打比赛资格。
4.参加女子团体决赛阶段比赛的每个队,在团体报名运动员中,至少要有一名直板打法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团体决赛阶段比赛的每个队,在团体报名运动员中,至少要有一名直板打法或削球打法的运动员。
四、竞赛办法
(一)资格赛
1.团体采用分组单循环赛, 以 2016 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团体名次确定种子进行抽签。比赛采用斯韦思林杯团体比赛方式。每场比赛采用5盘3胜制,比赛顺序为:A—X、 B—Y、 C—Z、 A—Y、 B—X。每盘比赛 5 局 3 胜制, 每局比赛11分制。
2.单打采用淘汰赛方法,以最新世界排名和2016年全国锦标赛成绩确定种子进行抽签。每场比赛采用7局4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3.单打比赛32名争进16名比赛中,16名负者将增加一轮附加赛,获胜的8名运动员将获得参加决赛单打比赛资格。
4.双打项目采用淘汰赛方法,以2016年全国锦标赛双打名次、最新世界排名及 2016 年超级联赛双打排名为依据确定种子。每场比赛采用 5 局 3 胜制,每局比赛采用11分制。
(二)决赛
1.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斯韦思林杯比赛方式,每场比赛采用5盘3胜制,比赛顺序为:A—X、B—Y、C—Z、A—Y、B—X;每盘比赛5局3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2.团体比赛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循环赛,根据2016年全国锦标赛前4名队的名次顺序和资格赛成绩确定抽签种子。
3.团体比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以小组比赛成绩确定种子,同组的第1、2名抽在不同的二分之一区。
4.单打比赛采用淘汰赛方法,以世界最新排名和资格赛成绩确定种子进行抽签。每场比赛7局4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5.双打比赛采用淘汰赛方法,按资格赛顺序进行,不再重新抽签。半决赛、决赛采用7局4胜制, 其余轮次比赛采用5局3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6.所有项目将进行决定3、4名的比赛,团体比赛采用5场3胜制,单项比赛采用5局3胜制。
7.各个项目5-8名将不进行附加赛。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5名,颁发奖励证书。
(二)各项目获得前3名的队/人/对,分别颁发金、银、铜牌。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六、报名
(一)资格赛
1.参加资格赛的队可报领队1名,队医1名,男、女队教练员各1名,男、女运动员各5名。
2.获得2016年里约奥运会、2016年和2017年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团体和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可不占原单位名额报名参赛。
3.资格赛团体比赛最多可报5名运动员。
4.资格赛将于2017年3月23日至29日在鞍山市举行。
请各参赛单位在中国乒协官方网站下载新的比赛报名表并于3月10日前发送至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乒乓球一部专用报名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决赛
1.获得决赛资格的队/人/对可以报名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
2.团体比赛每队最多可报5名运动员参赛。
3.决赛运动队官员按照《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5]57 号)相关规定,由代表团统一分配确定。
4.决赛报名将在比赛前 30 天开始,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决赛报名政策执行。
七、换人办法
1.参加团体决赛阶段比赛单位的运动员可以与资格赛不同。
2.获得决赛阶段单打比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得被其他人替换。
3.跨单位配对参加资格赛双打比赛的运动员,在报名截止后,不得重新跨单位配对;如需换人,可替换配对中的1人, 替换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与被替换运动员来自同一单位,被替换运动员不得再进行跨单位配对。
4.获得决赛双打项目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如有出现伤病的,经市级医院证明,可替换原配对中的 1 名运动员,被替换的运动员不得再参加其它项目的比赛。
(1)替换运动员与被替换的运动员须来自同一单位。
(2)已获得双打相同项目资格的运动员不得替换受伤运动员参加比赛。
(3)双打项目被淘汰的运动员,不得替换其它运动员参加双打相同项目决赛阶段的比赛。
5.所有换人申请提出的截止时间为技术会议最终确认名单前。
6.所有替换运动员必须具备全运会参赛资格。
八、技术官员
(一)资格赛
1.国家体育总局选派1名裁判长、4名副裁判长和2名裁判长助理和若干名骨干裁判员。
2.各参赛单位可选派1名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注册的国家级以上裁判员。
3.不足数由承办单位补充。
(二)决赛
1. 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
2. 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3. 裁判员名单另行通知。
九、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按照《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体竞字[2015]57 号)规定执行。
十、仲裁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