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办下发通知,12月5日24时起解除区域红色(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和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状态。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北省气象台联合会商,我省受冷空气过程影响,12月5日全省自北向南扩散条件逐步好转,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本次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和区域二(唐山、沧州市)重污染天气过程于12月5日夜间结束。
此前,11月30日下午5时20分左右,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区域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但是......
经预测,我省中南部地区10-11日还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请相关城市密切关注本地污染形势,达到预警条件时及时启动本地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今天下午,衡水发布最新通知:明天起,恢复每日限行两个号!
根据衡水市大气办《关于终止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于12月6日24时解除原单双号限行措施,对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实行每天限两号出行措施。
一、限行时间:2016年12月7日零时起,全天24小时限行;
二、限行范围: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外环以内(市区外环不限行,各县城区限行范围以当地发布为准);
三、限行具体措施:
1、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实行机动车车辆限号措施,每天限行2个号,具体限号措施为:周一限行0和5;周二限行1和6;周三限行2和7;周四限行3和8;周五限行4和9;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限行以车辆尾号为准,号牌最后一位是字母的,按号牌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此次限号为内外同限,外地车同样限行。
2、渣土车、商砼车一律禁止上路,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一律绕城行驶,禁止进入城区。
3、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纯电动车。
12月7日各地限号汇总
▲石家庄、廊坊、保定、定州限双号,单号车可以通行;
▲其中,石家庄辖区的赵县、高邑、栾城等地单双号限行时间为早7点到晚9点。其他各县市区主城区都是24小时限行。
▲邯郸、沧州、唐山、衡水限号2和7;
▲邢台限号3和8;
▲张家口、承德、秦皇岛、辛集不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