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薪酬福利
根据申请者学术水平、工作计划、创新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分 A、B、C 三类。
(1)年薪 36 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其中 A 类业绩优秀的 44 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入选博士后人才项目的,年薪可达 60 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经费来源于国家(省)、市、学校。其中,外籍和港澳台博士后根据公积金政策相应调整年薪。
(2)可按学校规定租住学校周转性住房。如未享受学校周转性住房,按 2000元/月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3)可申请落户我校常住户口、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体检等工会福利待遇。
6.2 科研启动费
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申领广州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 20 万元。
6.3 项目申报
学校支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支持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学者计划”等项目。如入选,将按相关政策提高相应待遇。
6.4 职称评审
在站期间可参与职称评审,认定或评审通过后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证书。
6.5 出站留校
(1)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优秀的,可申请聘全职特聘副教授(聘期 3 年)。出站考核良好的,可申请聘全职特聘讲师(聘期 3 年)。出站考核优秀且业绩突出、符合“百人计划”人才引进条件的,经学校人才引进程序进入事业编制,另行商定聘用合同。出站考核未达到优秀或良好等次的,按规定出站,不进入第二个聘期。
(2)计划内博士后出站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出站考核优秀的,可参照师资博士后进入第二个聘期。
6.6 出站留穗
后续资助期满出站后 1 年内到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 1 年内在广州市自主创业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向广州市申请安家费 30 万元(市财政分两期发放)。
参考:
https://www.gzhu.edu.cn/info/1205/123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