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天津市河西区和南开区相继发布了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的通知。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对适用于这两个区域的学生进行调整。主要调整了申请的条件,包括房产持有时间和类型的要求;调整了申请的时间,统一为每年5月;并且规定了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的安置办法。政策旨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教育需求,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河西区和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的学生。
关键观点2: 政策调整内容
1. 调整了房产持有时间和类型的要求;2. 调整了申请的时间;3. 规定了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的安置办法。
关键观点3: 房产及持有时间的界定
政策涉及的房产指的是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关键观点4: 安置办法
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正文
今天
河西区、南开区
相继发布
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
具体如下↓
天津市河西区关于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的通知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教育需求持续增加,河西区初中学位资源日趋紧张。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增强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规划的科学性和预见性,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河西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河西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西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3.
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
),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其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1.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河西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5日起实施
,解释权归河西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河西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答:此政策实施范围为2025年秋季学期起,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答: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条件;二是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登记时间;三是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安置办法。
答:2025年1月25日后取得河西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答: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6.此政策实施前,已持有河西区房产的家庭是否受到影响?
答:此政策实施前已持有河西区房产的家庭不受影响,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答: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登记时间为每年5月。
答:河西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河西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天津市南开区关于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的通知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教育需求持续增加,南开区初中学位资源日趋紧张。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增强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规划的科学性和预见性,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南开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起,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南开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南开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3.
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
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
,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南开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其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1.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南开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5日起实施
,解释权归南开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南开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