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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杀人事件一出,网友不干了

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26 19:19

正文


新华社

讨债者杜志浩当着儿子面淫亵母亲的做法,高利贷高到可怕的利息,还有相关执法人员的出警处置措施,会成为舆论炮火对准的靶心,也是因为,这些突破底线之举是跟践踏尊严连在一起的,并合成了我们生活环境的不确定因素,激起了我们的切身痛感。



人民

日报评

回应人心诉求,审视伦理情境,才有司法正义!



1、辱母是这起案件中最令人震惊和感同身受的地方


网友刘轶璇:于欢的行为是为人子女都会做出的选择
网友安好:宁波慈溪得名的由来:董黯有邻王寄,王嫉恨董。董黯不在家,王寄闯董家,凶残侮董母,董黯恨。不久,母亲含恨亡故,董黯悲愤交加,伺机杀仇人,以祭奠。办完丧事,董去官府自首。汉和帝知后下诏“释其罪,且旌异行,召拜郎官”。董黯未应,但孝行传遍全国。大隐溪因此改名慈溪,建县时,人们就以慈溪做了县名,即今慈溪市。
网友伏徽子:辱母杀人案发生在山东聊城。在两千多年前,山东人孔子谈过类似话题。“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子夏问孔子:对于杀害父母的仇人,你会采取怎样的态度?孔子答道:枕着盾牌睡在草垫上,不做官,时刻以报仇为念,与仇人不共戴天。无论市集还是朝堂上遇见,不用回家抄家伙,直接往死里打。孔圣人讲中庸,但也是有血性的。”
网友乡野小妞:如果这个儿子不杀人,在现场保持理性与冷漠,我想,既使他今后再成功再有钱有权有势,就算活到一百岁,他也会天天被噩梦惊醒的。
网友湤縂:你让孩子怎么办!看着母亲受辱,还无动于衷,禽兽无异。整个事件里,警察没有人性、涉黑老板没有人性、讨债者没有人性,只有拿刀的孩子才让人看到了人性!
网友Ya宋宋:如果是我,在我最亲的人被他人这样侮辱,我也会不顾一切地豁出去。这种时候,谁还会想到法律?这是人之常情。


2、是否该“以暴制暴”



在舆论中流传着一句据说是改编自马雅可夫斯基的一句话:

网友: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不要忘记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但是有网友对此提出异议:

网友Arone:虽然态度应该鲜明,但是我们最缺乏的不是态度,或许是表达态度之前的思考:究竟有多少人知道马雅可夫斯基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虽然有那么多人对他的话表达了赞同;究竟有多少人能想清楚什么是情理、正义和法律,虽然好像每个人都颇有见地;究竟有多少人是真的出于理性的思考来看这类事情,而不是把它作为发泄自己情绪的借口。想清楚之后再发声不好么。


知名网红王左中右也认为:

我的看法很简单:第一次觉得杀人这件事情可以是对的。


易中天

血性男儿哪有罪?刺死辱母者既是正当防卫,更是见义勇为


网友刘润西:这是一个有趣的事件,杀人是对的(嘘),判刑也是对的。谁都没有错,但是如果我是当事人,一百次选择的机会都会选择杀人
网友sue:《刺死辱母者》。当正义缺席时,以暴制暴是唯一可以保护自己的手段
网友Robert li:复仇不是正义,复仇也不是最近这起事件的动机,请大家不要搞混淆了。警察失职,起码被害人非法监禁和动用私刑是违法的,欠高利贷无法偿还的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啊。而事情的结果我认为是防卫过当。
网友Zz周期性怠惰zZ:法律保护的是秩序。以暴制暴是极端条件下的没有回头路的行为,于欢可以理解,但不能被提倡,无罪是不可能的。这事情最大的问题是量刑,以及现场JC的无作为。


3、被判无期徒刑是不是太重了


网友广深明远小湘茗: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弗兰西斯•培根
网友张:与现实相反,网络與论完全是弱者专政,如潮汹涌可怕。辱母案判是判重了,罪名或可商榷,但这次炒的这个点却没触动到我。嫌犯之母也涉集诈被控制了,看注册资本一个亿,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人,不过是山东近十年民间借贷乱象中的一环。
网友晨星:如果,警察要走的当时,他们都拿出刀假装要砍人,警察会制止并且把他带走吧……可能就不会有后来的事了,犯罪中止判多少?说到底还是要多读书,高利贷不能借,出了事也可以有别的解决办法……现在虽然是这样的悲剧,毕竟杀了人,那些喊着要判无罪的也是不对的。——是不是太冷静了?回过头来说,如果自己是当事人肯定也无法冷静,所以归根到底,高利贷不能借!借了不伦怎样都是悲剧!
网友世憧:个人认为:法院判决过重了。被告人在作出此行为之前,已受到被害人强烈的精神施暴,再者被害人对被告人的母亲实施了一系列的侮辱性行为,在人伦情理之下,被告人失控尚属可理解的范畴之中。而此案很明显是“法不容情”阿!唉!

网友H.Johnson:法制诛行不诛心,杀人的照杀人的法判,高利贷的按高利贷法的判,政府人员不作为的照渎职的法判。靠几篇文章引导公众舆论,要求法外容情,最终法律条文威效大减,依法治国沦为笑谈,最终害惨的正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4、关于公权力的缺席,有网友这样补充


网友后会无期:说句实话  这件事基层警察出警不是不作为 是无法作为  后面也说了 这是涉黑团伙  警察没家人没孩子的?捅人之后警察也做出了保护他的姿势。作为一个旁边者,又能说谁对谁错呢,何况这是对错能说清的么?社会就是这样,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话没错,说到底,人应该自律自省,努力活在阳光下,不往黑夜靠。
网友(ง •̀_•́)ง:我在2014年夏天处警过一次高利贷讨债的,两个讨债公司雇佣的小伙撵着欠债的打(比这次辱母案的情节稍微轻一些),欠债的全家人有家不敢回,最后跑到派出所报警,躲在派出所不敢出去,讨债的两个人就守在派出所门口等着,我把那两个讨债的传唤到了派出所询问了两三个小时,最后劝解让他们去法院起诉不能采取过激行为,然后让他们离开了。后来讨债的就去市局督察把我投诉了,说我插手经济纠纷。再后来市局督察就开始调查我,前前后后历时六个多月,哪怕是我回老家休假,督察也不停给我打电话,最后因为我的调动,也或许欠高利贷的把钱全部还清了,对方不再投诉了,此事才不了了之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