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记者从在贵阳市花溪区久安乡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新闻发布暨古茶树保护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推动实施的古茶树保护条例——《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7年9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所称古茶树,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树龄100年以上的原生地天然生长和栽培型茶树。
《条例》除对全省范围内的古茶树保护、管理、研究、利用等活动进行了强制规范,明确了保护范围、责任主体、及相关法律责任外,还对下列行为进行明确禁止:
在古茶树保护范围内挖沙、取土、取水,排放废水、废气,倾倒、堆放废渣,使用明火;
去年以来,省人大牵头组成调研组就古茶树保护立法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汇集了有关方面的智慧和心血,起草了《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并于8月3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贵州成为全国第一个在省级层面为古茶树立法的省份,对促进贵州省古茶树保护和茶产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条例》填补了贵州省古茶树保护的法律空白,为保护古茶树资源数量提供了法制保障,也为贵州省建设生态文明,大力发展茶产业、加快建设茶叶强省奠定了坚实基础。
古茶树是研究茶树的起源、演化等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具有稀缺和不可复制的特性,是不可多得的、宝贵的基因库,是祖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也是整个人类社会的珍贵遗产。
加强对古茶树的保护,深入开展古茶树栽培历史、演变规律以及遗传多样性、种质资源等方面的研究,对于提升全省茶叶科研水平、积累茶文化底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980年,在贵州晴隆发现了一枚迄今为止地球上最古老的茶籽化石,距今至少100万年,充分验证了贵州茶树生长的悠久历史。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9个市(州)61个县(市、区)有古茶树近120万株,其中相对集中连片1000株以上的古茶园50处,树龄200年以上的古茶树达15万株以上,最大的古茶树地径达180厘米。
由于过去认识不足,在对古茶树的保护上,普遍存在机制不健全、权责不明确、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古茶树群落因保护不当、过度开发或随意采摘、砍伐等,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损毁,所以立法保护迫在眉睫。
编辑:晏海艳 胡莹
设计:成桂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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