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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IP Update 文|
静水流深
"
We operate under a jury system in this country, and as much as we complain about it, we have to admit that we know of no better system, except possibly flipping a coin.
”
- Dave Barry
作者按:
以此文献给那杆我们不懈努力坚持守护的天平。
Part One: Justice through a Jury System
“Has the jury reached its verdict?
Yes, your Honor, we have.”
这是美剧里经常听到的一句台词,也是美国各大法院里几乎每天都在真实上演的一幕。在陪审员代表(jury foreman)宣告陪审团决定的那一刻之前,其实我们每一个人,诉讼双方(parties),他们的律师们,法官,书记员(clerk),以及在席的听众们,心里都有着自己的判决。然而对于party来说,决定他们命运的判决是那个来自
本案陪审团的verdict form
。
宣判结束,如同一场电影散场,陪审员们为终于完成了他们的jury duty,可以回家继续他们自己的生活而感到释然。原告和被告为判决的结果或欢呼或沮丧,计划着从此被改变的未来要怎么应对。而我们律师呢?情不自禁地会想究竟是我说的哪一个argument,做的哪一个动作,或者使的哪一个眼神,最终触动了陪审员们的神经,让他们决定要vote for or against我们,又是哪位陪审员在deliberation的时候坚持他的信念,最终说服了所有的陪审团成员达成一致意见(unanimous)。
陪审团,这群我们最想弄懂却永远也弄不懂的人。
然而他们,有时候就是我们自己。
作为专利律师,我经常自嘲,专利的一生是这样的,发明他们的通常是科学家研究员和工程师们,很多有高等学位,博士,硕士;然后把他们写出来拿去申请的是我们律师,通常JD加一个理工类的本科学位;接下来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一个发明是否可以拿到专利的是审查员们,本科刚毕业的很多,有些技术领域专利局不好招人,专科就行了。
当专利权人有一天要执行专利了,他们的命运却掌握在路人甲乙丙丁的手里
,他们可能是路上的清洁工,饭店的服务生,开卡车的大叔,便利店的大妈,他们可能高中也没毕业,电路,信号,大分子小分子,源代码,这些东西在他们的生活中是不存在的,更别说那些高深的法条和法理。
“If you find each and every limitation of the claim practiced by theaccused product, you must find the product infringe the claim. Otherwise, you must find the claim notinfringed. "
你可以想象,那个清洁工阿姨听到这句话后的心情。
获得他人支持的第一步是要让他能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他不能明白专利案所涉及的技术,他怎么能理解你的arguments,他又如何去判断侵权还是不侵权,有效还是无效?所以,
专利律师经常要对复杂的技术进行简化再简化,
把argument变得越直白越好,最好让陪审员一听就能和他们懂得一些基本知识联系起来
,比如有一个案子是很复杂的照明电源技术,属于现在多数工科学生都不学的三相电里的电力电子范畴,权利要求和对比文献之间的区别在于电路的架构(topology)和反馈机制(feedback mechanism),good luck explaining that to a jury。我们最终强调的区别是voltage feedback和current feedback,博的是听者至少懂得电压和电流是两回事,就算他们连这都不懂,至少这两个词听上去像白天和黑夜一样不同。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法律问题都像知识产权问题这样离一个普通陪审员的生活那么遥远,比如离婚案,保险赔付争议,房东房客,雇主雇员,合同,医疗事故赔偿,等等,多数的陪审员还是会有一些经验的,所以并不需要花太大的功夫让陪审员们明白故事梗概,或者他们需要决定的问题,"the question for you to decide is whether company A terminated employee B because she refused to have sex with his boss.",
陪审团知道exactly what they need to do。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样的案子就好argue
。事实上,先知(prior knowledge)和经验往往使人更容易产生偏见。要让一个已经先入为主认为你没道理的陪审员来投你一票,就先要说服他overcome自己的偏见,然后再去给他灌输为什么你是对的,做得是两倍的功。而且与生活越近的领域,就越难去估计每个陪审员知道什么和不知道什么,比如有个律师某次trial时候多次用到
red herring
这个词,我们律师经常用的,意思是something that mislead or distract from a relevant or important issue,也就是
烟雾弹
,所以那律师的本意是要说对方律师总扯些用不着的,陪审员您不要被误导了,
结果trial结束,有个陪审员说他不明白那个律师为什么总是提到那条鱼,因为red herring也是红鲱鱼的意思
。
所以陪审团席(the jury box)就好比一个暗箱(the black box)
,你知道在一定的信息输入下,它最终会有一个输出,你知道输入不同可能会或不会改变它的输出,但是你不知道究竟什么样的输入会得到什么样的输出,你也不知道这个暗箱究竟是怎么来处理信息的,它自己加入了哪些假设(assumption),它用的是什么样的判断标准,它有没有考虑所有的输入信息,它给这些信息又赋予了怎样的权重。天下最难的事情恐怕就是去read another’s mind。
有时候陪审员在庭上的一个眼神一个手势都可能被过度的解读,因为实在大家都太希望从这个暗箱里得到更多的信息了,哪怕是最小的一个暗示也好,然而除了最后给出的verdict,这个暗箱一直都只是不断接受信息,而不给出任何反馈。
充满了这么多不确定性的系统真的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