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银保监微课堂
中国保监会保险教育公众平台,致力于为公众提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法规解读、有关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开展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费者教育有关活动,普及保险知识、经验与技巧。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善意取得是你老舅  ·  【25客观】可撤销之重大误解是什么? ·  3 天前  
善意取得是你老舅  ·  【25客观】可撤销之重大误解是什么? ·  3 天前  
中国能源报  ·  华电国际副董事长调整 ·  4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银保监微课堂

【互动问答】关于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几个问题

银保监微课堂  · 公众号  ·  · 2017-10-12 07:20

正文

互动问答


当一个企业想要转移经营风险时,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是老板们经常会选择的险种。今天学习了两种险种的差异,有几个关键问题还需要大家重视,请看下面的内容。

今日互动问答

读者

雇责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哪些?

晓保

1、经济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雇佣的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在受雇过程中,在保单列明的地点,从事保单列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活动时,遭受意外而受伤、致残、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的经济赔偿责任;

2、被保险人的有关诉讼费用。

读者

雇主责任保险还有两项附加责任?是什么?

晓保

附加医疗费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1、附加医疗费保险承保雇员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患职业病之外的疾病(包括传染病、分娩、流产)所需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医药、手术、住院费用。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只限于在国内的医院或诊疗所治疗,并凭其出具的单证赔付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行为。

不论一次或多次赔偿,医疗费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人累计以不超过附加医药费保险金额为限。

2、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是对被雇用人员在保险期限内,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的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和赔偿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单上列明的最高赔偿金额为限。

读者

工伤、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三险全投是否重复投保?

晓保

三个险种其实存在很多不同。而很多私营企业主为了节省企业经营成本,往往觉得有了工伤保险就够了,或者再加上购买意外险,足够防止可能发生在员工身上的各种“职业风险”。一般反而不太考虑雇主责任险。企业主可以进一步了解三种险种的差异,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保障方式。

版权声明

本文系【保监微课堂】独家整理编写,版权所有,如需定期或不定期转载,请关注公众号后在对话框里直接输入“转载”二字,即会出现“内容转载授权说明”,按照相关转载注意事项,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函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电子邮箱,获得授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文字和图片,违者必究!

点击“阅读原文”打开往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