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七部委联合公告出台,ICO迎来最强监管。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称 ,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应当立即停止;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等;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的兑换业务。
2、 港证监发声,ICO可受港证券法例规管。香港证监会表示,留意到香港及其他地方有愈来愈多以ICO来募集资金的活动,视乎ICO的事实与情况,个别项目所发售或销售的数码代币可能属于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证券”,因此将受到香港证券法例的规管。
3、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个别规模巨大货币基金要适应特别规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培训视频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指出针对规模不断膨胀的货币基金市场,将关注流动性风险,对个别规模巨大的货币基金,不仅要适用普遍的流动性管理规定,还得适用特别规定。
4、 保监会:进一步优化准入政策鼓励外国保险公司进入。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第3届中国-东盟保险合作与发展论坛指出,中国-东盟保险合作与发展论坛已成为中国与东盟各国和周边国家及地区保险业界共谋合作发展的重要平台和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纽带,区域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再上新台阶。
5、 基金投受限股估值指引发布,流动性折扣计算在内。基金业协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变化是引入限售期流动性折扣的概念。
6、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养老金专业委员会成立。养老金专业委员会由来自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资管、保险资管、银行托管及基金销售部门的22名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包括养老金研究、推动构建完善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投资者教育、构建养老金投资管理的专业生态等。
7、 证监会调整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方式并修订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为解决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过程中产生的较大规模资金冻结问题,证监会对可转债、可交换债发行方式进行了调整,将现行的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并经公开征求意见相应修订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于9月8日发布施行。
8、 证监会拟重拳规范券商投行业务,明确奖金递延控制过度激励。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强化业务承做管理防范恶性竞争,完善三道防线”基本架构,并且明确业务人员收入不得与项目收入直接挂钩,且建立奖金递延支付机制。
9、 监管层拟发布史上最严股票质押回购指引。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并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指引》进一步细化了风控指标要求,加强了对融出资金的监控和对券商展业的底线管理,此外,还建立了黑名单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六大方面:1、是强化证券公司尽职调查要求;2、加强对融出资金监控;3、细化风控指标要求;4、建立黑名单制度;5、加强对证券公司展业的底线管理;6、强化对资产管理客户的权益保护。《指引》只适用于新增合约,此前已存续的合约可以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和办理延期,不需要提前了结。
证监会合法7家IPO批文,筹资总额不超过39亿元。本周证监会核发7家IPO批文,筹资金额不超过39亿元,其中上交所主板4家,深交所中小板1家,深交所创业板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