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萝卜章”引发的风波层出不穷。兴业银行买10亿假理财被骗,合同和公章都是假的;日前美的集团爆出遭遇10亿理财骗局,买理财收到假的银行承诺函,相关案情更加离奇;加上曾经炒的沸沸扬扬的国海证券萝卜章事件,一时间,假章事件引发关注
无数
。今天咱们就来说说
规避“萝卜章”风险
的那些事。
所谓“萝卜章”,可不是专指用萝卜刻成的章,而是对私刻、伪造的公章比较形象的统称,并非一个法律概念。在讨论“萝卜章”之前,需要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公章。
一般所说企业公章分为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这些印章在当地工商局都有备案,具有法律效力。
在企业所有的印章中,企业公章是具有最大的法律效力的,凡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发出的公文、证明等均可使用企业公章;而合同专用章,仅在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仅在签约范围内代表企业。因此,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但反之则是无效的。
财务专用章又被称为财务印鉴章,在一般买卖合同上,加盖财务章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在签订借款合同或者确认欠款数额合同时,才能使用此章。
那么,哪些属于“萝卜章”呢?主要有以下三种。
1. 伪造的公章:
行为人无权制作公章,冒用他人名义,非法制作获得的公章或刻制不存在的公章。
2. 变造的公章:
在真实公章上进行变造,使变造后的内容不完全一致的公章。如公章上有英文名,但变造的公章上故意将英文拼错或少品字母等。
3. 作废的公章:
公章在刻制使用后,可能会出现公章内容变更或公章损坏等情况而需要刻制新的公章,这样,原来刻制的公章就失去了法律效力,即为废章。
有这样一个案子。强某是甲公司的一个业务员,他拿到甲公司公章的样本,并且私刻了一个印章。随后,他拿着印章,冒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了一份合同,然后拿着相关款项逃之夭夭。现在强某跑路了,甲公司因不知情也不承担损失,这就是对公章真伪失察造成的严重后果。
那么,如何才能辨认公章真伪呢?首先要熟悉公章的规则尺寸。
国家对公章字体有严格要求,一般都是宋体和仿宋,如果是其他字体,必须警惕。此外,除了中央国家机构以外,公章直径一般小于5.0公分,企业大多是4.0,如果过大或过小,一般来说是假章。
扫描打印公章也是一种常见造假方式。有这样一个案例,A公司与他人签订了一份合同,上面盖有A公司的公章。高某辗转得到这份合同的复印件后,然后通过先扫描、再用彩色打印机在另一份合同上打印出一枚红色的公章,最后再拿着这份“盖有”公章的合同与他人签约。这样的公章也容易以假乱真。
以下是鉴别公章真伪的五大核实点,分别是:
看字体、看颜色、看角度、看形状、看方位。
不过,如果对方使用了报废的公章,则很难用肉眼来鉴别了,需要进行公章鉴定才行。申请公章鉴定一般需要第三方机构留存的公章样本或交易双方认可的样本(如经过备案的公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取的工商内档中留存的公章等)。
实践中,因为很多合同是“萝卜章”进而导致合同无效,经济交易无法正常进行。除了事前公章鉴定、公证处公证、律师见证之外,以下几点措施也可以用来防范交易对手使用“萝卜章”,降低合同无效的概率,保障合同己方的合法权益:
(1)拒绝专用章。
如果能够加盖单位名称章,则尽量拒绝各种专用章。在谈判与合同起草、修订过程中,可以明确要求加盖单位名称章。因为经过公安机关备案的单位名称章只有一枚,发生争议后能够鉴定的可能性比较大。而各种专用章首先可能有多枚,其次未必备案,难以找到比对样本。
(2)预留印鉴。
核对预留印鉴更常见于银行的审批贷款过程。普通公司亦可参考银行的方式建立供应商/客户系统,初步达成合作意向时,要求供应商或客户在预先制作的表格中填写如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银行账户等信息,并加盖公司的公章。在以后签订业务合同时,可比对预留的公章以判断是否属于“萝卜章”。
(3)注意签订地点。
通过签订地点来防范“萝卜章”,即在交易对手的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签订合同。一方面能给予经办人一定的心理压力,让其不敢贸然在公司及公司同事在场的情况下拿出“萝卜章”来使用,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实地考察判断其是否为该公司的员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
此外,针对交易对手使用”萝卜章“的情形,结合代理行为是否有效对合同有效性进行分析,大致有两种情况:假人假章(无效代理+假章)无效;真人假章(有效代理+假章)可能有效。
一旦印章的真假很难有效识别,因此用印环节确保真人很重要。在无法验证印章真伪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在“真人假章”情形下的合同效力,大家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证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