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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黑!华东政法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闵银龙终被抓

法律逻辑  · 公众号  · 法律  · 2018-10-11 16:00

正文

“司法鉴定应当科学客观中立的,最好做到非营利性,由国家来全额拨款。现在司法鉴定机构不管怎么样还是营利性质的,尤其是民营机构。”——闵银龙教授曾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如是说



今早微博署名为@八足将军 @沿海观察记录者 两位微博博主均爆料: 上月底,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闵银龙被抓,这是一颗会在上海,华东,全国,全球法律界与政商界爆炸的氢弹,此前一月,他的三个学生已被抓。闵银龙是著名法医,多本法医学教科书作者。闵银龙团队出品的鉴定,这些年受到质疑投诉甚多,一个签名真伪作弊,可导致关联人几亿几十亿几百亿几千亿损失。


就此爆料@不畏浮云遮望eyes 微博评论: 这个有听说,估计还会继续发酵蔓延,这根藤上的瓜绝不止一个二个的......


截止小编发稿前未见官方对此事有所说明。就闵银龙教授坊间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当年药家鑫案其接受采访时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盛传的一段神评:人在极度痛苦时,会选择几乎自虐式的自杀方式。不仅一心求死,还要慢慢折磨自己,并让外人看见。为药家鑫抛出“激情杀人论”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解读“湖北荆州公安县纪检官员11刀自杀”。而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闵银龙表示, 11处刀伤也并非罕见,国外最多有100多刀的案例,自杀者也有能力完成。



据闵银龙教授所属鉴定中心官方资料介绍: 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成立30多年以来,为司法机关提供了近6万余案件的鉴定,采信率达到99.9%,在国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 近几年来,在司法部、市司法局正确领导下,学校领导支持下,中心添置、更新了鉴定所需的仪器设备,目前拥有为人、物、现象(影像)等鉴定的仪器设备,达到了鉴定的要求。同时中心依托华东政法大学国家级重点法学实验室,业务范围面向全国和上海市。中心接受公、检、法委托的各类案件,同时也接受保险公司、卫生部门等单位委托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伤残评定、死因鉴定、医疗纠纷、亲子鉴定、毒物分析,笔迹、印章鉴定,计算机声像资料鉴定,司法会计鉴定,保险理赔等,解决了许多疑难重大案件。中心为上海和全国建设和谐社会、依法治国国策做出了贡献,获得了各方面的认可,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声誉。并于2008年9月承办了“司法鉴定论坛——暨首届全国高校司法鉴定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与学术效果。



中心鉴定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司法会计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现具有司法鉴定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70余名,其中获博士、硕士学历者分别为24名和15名,副高以上职称4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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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闵银龙教授是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兼任生命科技与法律研究所所长。 从事《法医学》、《司法鉴定学》、《现场物证技术研究》等教学科研工作近三十年,主编《法医学》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并主编《司法鉴定》、《经济案件司法鉴定》、《司法精神医学》、《检案选编》《医患纠纷司法鉴定理论与疑难案例评析》《司法鉴定实验教程》等专著与教材,在《法学》、《中国司法鉴定》、《法医学杂志》、《刑侦研究》、《犯罪研究》、《国际东西方医学优秀成果经典》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 闵银龙教授长期从事司法鉴定检案实践,累计检案三万余例。兼任上海市犯罪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医学会副秘书长、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上海市法院咨询专家、中国司法鉴定杂志社副理事长、医学与法律特邀副主编、兼职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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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长期以来,法院依赖司法鉴定负责人,导致许多案件的裁判权事实上掌握在鉴定人员手中的局面,@方流芳 老师微博转评道: 本来可由常人组成陪审团去判断的事实问题,非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去购买鉴定,而且是指定服务供应商——特色导致寻租,寻租导致的腐败是“野火烧不尽”。 非经质证,包括“鉴定”在内的一切专家证言都不应成为可接受的证据,专家证言需要对抗、需要证伪。由于诉讼规则脱离常理,导致无数荒诞不经。

来源 子非鱼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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