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毒炸鱼一时爽
判刑赔偿泪两行
7月16日上午
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分别在连州镇城北桥头良江河边
保安镇保安河边
西岸镇黄家巷村西岸河边
三地举行
现场,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干警
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织涉案人员和群众
一起将朱某国等12名涉案人员认罪认罚
自愿出资3.9万元购买19.5万尾鱼苗
进行增殖放流
连州这场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打击了渔业违法犯罪,同时又有效地对河湖生态环境作出了修复补偿,也向社会宣传维护生态平衡、发展生态文明的理念,一举三赢,获得群众点赞。
7月16日上午,连州举行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12名涉案人员认罪认罚自愿出资3.9万元购买19.5万尾鱼苗进行增殖放流。
这也是连州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的有力举措。
在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市河长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多方联动下,结合今年各乡镇发生非法捕捞案件的情况及河道生态环境,最终选定了上述三个活动地点进行增殖放流,以促进水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水生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活动是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年与多家单位联动开展打击非法电毒鱼违法犯罪、增殖放流恢复性治理河湖生态行动。
连州积极推行河长制工作,连续三年在清远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中位居全市各县(市、区)中第一,实现“三连冠”,河湖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在连州成为现实。
在推行河长制、保护水生态文明中,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综合运用刑事诉讼、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依法批捕、起诉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嫌疑人近50人,督促教导犯罪嫌疑人自愿出资购买约100万尾鱼苗进行增殖放流。
在打击非法捕捞方面,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注重打击与宣传教育并重。
一方面严厉打击破坏水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对河流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
另一方面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与邮政部门、渔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合力在遍布全市12个乡镇重要河段、路段设立的200多块户外广告牌张贴海报,宣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经过几年的打击与宣传,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有所收敛,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河湖生态保护和水产资源管理初见成效。
采写:张晓欣;
通讯员 :
谭丽敏 黎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