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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别让不安全食品“冲淡”团圆的幸福

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众号  ·  · 2025-01-22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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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亲朋好友齐聚一堂,共享美味的“年夜饭”“团圆饭”,为了使全市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舒心,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了年夜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并向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提供单位作出以下消费提示:
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示
一、规范节日期间餐饮收费。 自觉规范明码标价,“年夜饭”菜单、价目表等须保持价格一致,严禁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更换菜单菜品须提前告知并取得消费者同意。

二、执行食材进货查验制度。 采购各种食品原辅料时,要做好进货查验。及时索取供货商相关证照、检验报告复印件及购货凭据,禽肉制品要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严禁采购腐败变质、“三无”食品,同时做好采购验收台账记录和“一品一码”追溯信息录入工作。

三、保持场所环境卫生整洁。 配齐配全挡鼠板、风幕机、纱窗等“三防”设施 ,操作间地漏、地沟盖板、垃圾桶的设置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提高日常清洁和消杀工作频次,保持操作区及经营场所干净整洁。

四、做好食品安全留样工作。 对超过100人以上的大型聚餐,需按规定做好留样。留样食品应 在专用留样盒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份样品不少于125克, 留样盒须注明留样餐次、品名等信息,并指定专人做好留样记录。菜单、留样食品、留样记录三者信息须保持一致。

五、浓厚制止餐饮浪费氛围。 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提示,引导消费者按需点餐、适度点单,在经营过程中杜绝浪费,充分营造反食品浪费氛围。

六、及时处理消费纠纷。 餐饮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餐饮服务单位,供餐期间须妥善处理餐饮消费投诉,及时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和纠纷,一旦发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 要积极处置,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或拨打12315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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