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发布了一份近期对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情况专项检查的通报。通报要求,对单次服务收费5000元以上的,做到100%回访。
通报称,2月15日至17日,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抽查了现代投资潭耒分公司、益常高速公路公司、东常高速公路公司等3个经营性高速公路公司,潭耒高速恒利衡阳车辆救援服务站、东常高速邦田常德柳叶湖车辆救援服务站等7个车辆救援服务具体实施单位,以及部分路政大队和路政中队。
检查组认为,目前我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市场秩序较为规范、整体可控,但仍然存在个别车辆救援服务企业存在擅自上路巡查和超标准要价;部分经营性高速公路公司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经营性高速公路公司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车辆救援服务站点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根据整改意见,全省各路政中队要按照救援工作量做好回访工作。即,高速公路施救过程结束后,路政部门需对被施救车辆车主进行电话回访,了解车主对施救服务的满意度、建议等。
其中,当月救援服务100台次以上的,回访率为40%;当月救援服务30至100台次的,回访率为60%;当月救援服务30台次以下,回访率为100%;对单次服务收费5000元以上的,做到100%回访。各路政大队接到投诉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凡存在3次(含)以上违规行为,或者违规情节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车辆救援服务企业,将列入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企业信用记录系统。
截至2月底,全省高速公路共规划车辆救援服务站点103个,已建成97个,车辆救援服务站平均覆盖里程约62公里。2013至2015年期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投入资金1.6941亿元,救援故障和交通事故车辆共7.35万台次,收取服务费用6587.971万元。
附: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