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对话思想引入新闻学的研究,突破了传统对新闻报道“单向”“静态化”“客观呈现”的认知,发展了新闻报道“双向”“动态化”“互动对话”的观点,为我们突破当前新闻论辩研究中多将新闻视为一种静态的论辩结果的局限,从论辩理论,特别是语用论辩术的视角理解、研究新闻活动提供了理学支持。对话新闻学将新闻视为一种对话的观点与语用论辩术将论辩视为一种说服性对话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处,这为本研究将新闻活动纳入语用论辩术的理论框架内进行研究提供了认知铺垫。但是,论辩作为一种特殊的对话形式,毕竟与“对话新闻学”中的“对话”有所不同,有其自身的逻辑和特点,这为本研究提供了较大的空间,也是本研究的创新价值所在。
(二)新闻学研究的语用论辩术进路
对于新闻活动而言,透过语用论辩术的视角对其进行观照意味着把这一社会活动放入批判性讨论的框架中。在此,新闻活动被看作是新闻传播主体和收受主体之间一种意在对某个或多个“事实”或观点立场进行批判性讨论的(复杂)行为。被视作论辩正方的新闻传播主体通过陈列“事实”的方式向受众论辩(或反驳)“事实”为真,说服其接受所呈现出的“事实的真相”。对此,新闻受众不再只是被动的新闻内容接收方,他们被视为具有论辩思想和批判意识,平等、积极、规范参与新闻活动的论辩另一方。在批判性讨论的框架内,新闻受众结合个人的可触信息、知识经验和思考,对存有异议的新闻报道,以论辩反方的姿态向正方提出合理的质疑,发起批判性讨论,直至最后达成共识。可以说,语用论辩术这一研究进路为我们研究新闻活动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和开拓空间。
首先,语用论辩术描述研究和规范研究并存的视角,为我们研究新闻活动中的主体行为,深入新闻真实性的探讨提供了新视角。语用论辩术从语用角度重新诠释“论辩”概念,把论辩看作是旨在解决理性参与者意见分歧的一项言语的、社会的、理性的活动。它不仅强调了应该对实际论辩过程加以描述性分析,同时更注重从规范性角度考虑好的论辩必须满足的合理性标准,对行为的规则提出了要求。语用论辩理论框架中的新闻主体是理性、开放、严谨、有序的,他们在批判性讨论的理想模式的引领下,致力于通过合理的方法在新闻事实的论辩场域中追问事实真相,新闻主体间的关系由此走向理性互动、消除质疑的良性循环过程。由此可见,语用论辩术不失为一种“拷问新闻真实与否,检验新闻及其报道的客观对象是否相符”的一种论证方法。
其次,尽管语用论辩术提出的批判性讨论是一种理想模式,但对新闻传播主体而言,对语用论辩术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其在新闻报道过程中建立必要的“论辩思维及规范意识”;在新闻报道的过程中不断规范自身“探求真相、严密论证”的新闻活动;对自身的报道行为和报道质量进行把关,作出批判性反思;由此在行业自律、媒介伦理道德之外形成一种内化于心的个人监督能效。根据语用论辩术的进路,面对反方基于论辩话语之上做出的合理解读和论辩重构,正方要么采取肯定的态度,要么给予否定并发起新一轮的论辩。通过与新闻收受主体之间开展的(隐性)批判性讨论,新闻传播主体由此承担相应的论辩责任,这对防止其在客观性外衣的掩饰下,毫无顾忌、漫无边际地进行主观阐释,甚至做出有失公允、有悖“新闻真实性”的报道起到了可能的约束和规范作用。而对于新闻收受主体而言,语用论辩术的视野则有利于进一步唤醒广大受众,使其在阅听新闻时不至于成为被动的“靶子”,而是成为主动的参与者、求真者,一起推动新闻批评的发展,促进新闻业态的良性发展。
此外,如前文所提,语用论辩术强调既要考察整个论辩的过程,又要考察过程中产生的语篇。上述两点重在从“论辩作为过程”的维度对新闻学研究进行观照,而对新闻话语(文本)的研究则是从“论辩作为产品(语篇)”的角度进行的。对新闻话语分析/研究而言,语用论辩术的进路将分析者对话语的“单向”解读发展成为一种对话理念下的“双向”讨论,使新闻话语分析成为一种基于理性论辩基础上的一个循环、开放、不断论证的过程。将新闻话语分析纳入语用论辩术的研究框架,有利于提升新闻话语分析的逻辑性和说服力,为新闻话语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视野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