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三河市政府发布通告称: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情况,一经发现,绝不留情!大家可以通过发送手机短息或扫文末的“党员干部违法占地举报平台”二维码,举报身边违反“两违”行为。
三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通告
为了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有效遏制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镇土地管理秩序和城市规划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三河市委办公室、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清查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查处对象
各镇(区、街道)和市直各单位(含下属单位、社区)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各村“两委”班子成员。
二、查处内容和范围
(一)以本人或借用他人名义非法交易土地的;
(二)以本人或借用他人名义非法改变土地、建筑物使用性质的;
(三)以本人或借用他人名义实施“两违”的;
(四)以出资、入股或借款等形式,参与或资助“两违”的;
(五)以出资、入股或借款等形式,以建设为目的,参与农村集体土地非法交易的;
(六)买卖违法违章建筑以获取拆迁安置或补偿的;
(七)以出资、入股或借款等形式,非法租用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
(八)内外勾结或弄虚作假致使违法违章建筑获取拆迁安置或补偿的;
(九)为违法违章建设提供土地、场地、勘探、设计、测量放线、检测、监理、施工以及安装水、电、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服务和便利条件的;
(十)对查处工作设置障碍,或通风报信、出面说情打招呼,甚至为“两违”行为充当“保护伞”的;
(十一)纵容、教唆其他居民、农民实施“两违”以及阻挠执法行动的;
(十二)对清理、整治、打击“两违”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的;
(十三)违反法律、规章对原有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改建、扩建的;
(十四)其他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对全市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参与“两违”问题进行举报和监督,我们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对举报情况认真调查核实。
联系手机:13191957178(只接受短信)
微信公众号:党员干部违法占地举报平台
特此通告。
三河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7日
来源:三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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