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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奖之后,这个青年作家想继续写村庄

新周刊  · 公众号  · 杂志  · 2024-12-21 22:57

正文





















“我时常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多么有天资的写作者。十几年主要就是写作这一件事,好歹还是坚持下去了,就还算是比较耐得住寂寞吧。……我二十来岁,肯定想不到能写出这样的小说的,这么一看,我的确也很想知道再过十几年,我会写出什么样的作品,欣喜的是,我感受到了自己的进步。我目前没想到自己到底渴望什么,但夜深人静,不写点什么,就觉得人生荒废,活得毫无乐趣。”

作者 | L
编辑 | 钟毅
题图 | 受访者供图


有段日子,作家魏思孝总是做梦。梦的内容几乎相同,宝珀理想国文学奖首奖颁出,得奖者次次都换人,主角从来不是他自己。他不讳言,在38岁的年纪,他需要这样一个外界的奖励,为自己接下来的写作鼓劲。

10月21日,作为入围决名单的作者之一,魏思孝出现在心心念念的颁奖典礼上。依照主办方的规定,入场时需要系一个手环,他怕掉落,特意紧了紧,随后发现,手环已经牢固地绷在手腕处。整个颁奖典礼,他都是那么过来的。

经过漫长的等待,魏思孝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他起身,整理了几下西装,旋即登上领奖台。简洁的感言中,他讲了那些走马灯似的梦,也感谢了这一路上支持他的那些人。问及他彼时的感受,他答道:“既有心念之物到手后的怅然若失,也有作为过去的失落者,在那个时刻的感同身受。”

魏思孝获得第七届宝珀理想国文学奖首奖。(图/受访者提供)


家人们由衷为他高兴。他们比谁都清楚,这些年魏思孝究竟在写作上倾注了多少心血。他的母亲老付倒是不太了解他对文学的热爱与执念,她只是觉得,写作是儿子谋生的方式,“有了那笔奖金,或许能活得轻松一些”。

这些话,是后来老付讲的。儿子得偿所愿的那一夜,她失眠了。但当魏思孝载誉而归,和母亲说“我都获奖了,你不打算看下我怎么写的你吗?”的时候,她依然抛出和过去一样的答案——“不看”。

当晚,回到酒店,魏思孝终于剪开了手环。他在意的奖项如同“压在头顶的石板”,“突破了这层,内心释然,就会更轻装上阵再去写作”。站在国贸酒店69层的窗边,他看起夜景,他清晰地记得,那些景致“很好看”,“半夜,路上还都是亮着红灯的车流,整条路如长长的火带”。

在其获奖后,《新周刊》对魏思孝进行了专访。聊了聊他的获奖作品《土广寸木》,以及他笔下的乡村和自己的当下生活。

以下为对谈实录。

《土广寸木》
魏思孝 著
北京日报出版社|理想国,2024-4

乡村是丰沛鲜活的宇宙

新周刊:是什么契机促使你开始投入《土广寸木》的创作之中?上一本出版的书是《沈颖与陈子凯》,你特意向城市迈了一步,为什么这一次又重新回到乡土写作?除了那是自己最熟悉的地方以外,还有什么原因让你聚焦在这片土地?

魏思孝:契机还是因为对乡村有了新的认识,而过去的写作还没有写尽,有了表达的欲望。我总是说乡村就是一个宇宙,它丰沛和鲜活,就算是我写了这么多年的乡村题材,也只是我感受到的一小部分,何况乡村的人和事,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我所感所写,只是一小部分,就像我从一条流动的河舀了一勺水而已。

《沈颖与陈子凯》严格意义上也不算是城市文学,只是小说的一些事情恰好发生在城区,如同我写乡村,也是恰好那些人物生活在乡村。

聚焦这片土地,无外乎还是你对那些人和事有感情,因为我身处其中,而这份感情不是那种浓烈的爱意,是一种冷眼旁观式的炽热。就是,如果按照生活的角度来讲,我对这片土地,充满了不如意和排斥,可是面对这些生活在这片土地的人,我的眼睛又总是湿润的。

《沈颖与陈子凯》
魏思孝 著
中信出版集团|大方,2023-8

新周刊:这本书的结构很精巧,上半部是以物为媒介,串联起各类人的命运;下半部则是以“我”为视点,对一年的生活做了梳理。这是如何构想的?在写作的时候会不会担心这样的操作可能会显得有些散?

魏思孝:其实把这本书分成上下两册就不会觉得散了。我本来也考虑过是否分成两本书,但是还是觉得组合起来,更契合“村庄”。一个是以时间为顺序,一个是打碎了时间,用地点、事件等来描述。这本书的确是有些挑战阅读,我大概得到的评价是,写作的同行更喜欢这本书,评论家和读者更喜欢《王能好》。不过,对我来说,文学性上《土广寸木》肯定是更为出色了。我得以把我自己想写的一些(东西),在这本书里做了比较充分的表达,比如《福利》这个章节,以此来描写乡村的春节,这个切入点,我很满意。

新周刊:一直持续围绕着乡村生活进行创作,难免会出现素材重复利用的问题,书中也确实有不少以前用过的内容,你怎么去处理?你觉得自己现在笔下的乡村跟以前所描述的有什么不同?

魏思孝:我是从大块描绘,比如《余事勿取》《都是人民群众》(是用)人物小传的写法,开始逐渐更细致地去写乡村的,到了《王能好》《土广寸木》,更细致,也更琐碎。对于将乡村作为素材利用,其实我觉得这是有利有弊的,抛开过去那些不成熟的东西,经过书写,你总会找到一个更合适的表达。以单个作品来看的话,我欣喜自己写出了更不错的东西。另一方面,每个写作者都有自己的局限性——不论是你书写的内容还是你建立起来的文学审美。所谓局限也是特点。

(图/《过昭关》)

书写顽强生活的人的境遇 

新周刊:书的开篇是县志和村落历史,但旋即又转回当代现实。虽然是虚构内容,但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也可以认为,你的书写是对这块土地历史的一种补充和续写呢?刘长生的故事在现实生活中是否有原型?你觉得在这类人身上,最让你触动的是什么特质?

魏思孝:《馒头》前面的三千多字的概述,不是针对具体的乡村,应该是所有北方的乡村,大致都是如此的,但是融合了这些年来乡村的一些变化。

刘长生是有人物原型的,但是他没死,活得好好的,前几天我回村,还在村口看到他骑着三轮车买了一块豆腐。如今,刘长生夫妻的生活让村里的老人羡慕。两个人都有残疾,领着政府的低保还有养老金,两口子每个月能到手小三千元,这足以(让他们)有个闲适的生活。他最打动我的地方,是他作为残障人士,如此顽强地生活着。其余的我对他也不是足够了解,但我想通过刘长生表达这样一类人的境遇。

(图/《小小的我》)

新周刊:“混子”似乎是你很爱书写的一类人,在当今的互联网语境里,“网吧大神”“日结工”在镜头中也有你书中所写的那种状态,你觉得他们的“混”体现在哪些方面?是否也是一种被定义的产物?虽然“混”,但他们身上好像有一种很高超的生存技巧,或者说,总有办法活下去,结合你和身边这类人的交往,能谈一谈你对他们生活的理解吗?

魏思孝:我曾经也是一个混子,或者说,到现在也混。我们普遍认为的“混”,尤其是在山东,就是没有一份固定的工作——所谓“不旱涝保收”,又不事劳作,总是想着捞偏门,可是又没有能力去活得更体面一些。

如果能“混”好的话,也会得到一些尊重,但也要看“混”是不是正路,起码不要坑蒙拐骗的那种。我觉得当下这个物资丰沛的社会,不像过去的乡村那么贫瘠,要想“混”一下还是很容易的,无非就是不要活在别人对你的评价里,只要这样,你的任何行为举止都是为了那点利益,可以说,只要自私自利一点,是总有肥沃的土壤去“混”成油头粉面的。

可惜的是,我们瞧不起的那些乡村混子,还是段位太低,那些体面的“成功人士”,无非就是更能“混”一些。我们普遍对乡村混子的看低,根本上还是因为他们手段不高明,没“混”成可以登堂入室(的水平)。

(图/受访者提供)

新周刊:你本人不喝酒,也不爱喝酒,但你笔下的酒局写得非常生动,这全然来自你生活经验的积累吗?书中这些人的酒,大多与性、权力、暴力、尊严这些词有所关联,你觉得在那片乡土上,酒承载着哪些意义?在你的日常生活中,有没有什么印象极为深刻的酒局,可以分享一下吗?

魏思孝:我觉得保持清醒的人,更容易观察酒局上的各色人。而对于醉酒的状态,在我仅有的几次醉酒经历中,也就足够了。酒是廉价的麻醉剂,尤其是乡村,能帮助你迅速逃避世俗,发泄愤怒和愁苦,让你有个合理的做“错事”“坏事”的借口。我越来越理解,那些喝酒或是酗酒的男性,他们的生活的确没有太多可以去寄托的。内心精神世界的空虚,还有对生活丧失支配的一种温和的对抗,很多时候就是通过酒来实现的。

(图/《重庆森林》)

新周刊:在写到“赵长青”的时候,你用到了“农村用的胰子”这样的比喻,非常精妙。像他这样走出村子,在世俗意义上还比较成功的人,其为人处事和村里人有什么异同?《人肉》中“人吃人”这样的母题,写作时你有怎样的用意?

魏思孝:异同的话,我只能自己揣测一下,他们看待事情和农村人肯定是不一样的,所谓“不会陷在穷人的短浅的眼光中”。如果一个人还在为具体的生活发愁的话,哪还有心思去考虑些别的呢?整个人也就会去“算计”,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鲁迅先生写《狂人日记》,讽刺封建礼教“吃人”,而当下乡村又是什么情形呢?多年前,我看“张扣扣案”的报道,有个印象很深的细节。张扣扣母亲被杀害后,公安机关当场做尸检。张扣扣幼小的心灵因此留下难以磨灭的创伤。而我自己脑补当时的画面,那些聚集在一起看尸检的乡民,是如何反应的呢?我就把这个细节放在了小说中。

逃离单一视角看待具体的人,

是写作者必备的素质


新周刊:《人肉》和《屎》这两小章,李宝是很关键的人物,在现实生活中,他的原型生活状态如何?你跟他交往的过程中,有什么印象深刻的事情吗?在书里,你写他“残疾、智障等词汇,虽然是李宝的主要特征,但据此就这么认为它,多少有些以偏概全”,之后你以不同人物的评价去还原他,这里是怎么思考的?相对客观但带着些悲悯,会是你对这类人物的基本态度吗?

魏思孝:现实中的李宝和我同岁,书中描写他在“育红班”时期,揉搓自己的大便,而我就是亲历者之一,这成为我一生挥之不去的阴影。他如今俨然成为村里的“祸害”,没事就骑着电动车瞎晃、偷菜,还打骂自己的母亲。村民提起他,都纷纷摇头,可也没什么办法,能治他的人纷纷死去了,他就有点无法无天了。可不管如何,他损害的是自己以及亲人。

我觉得我们每个人是什么样子的,总是在与其他人的接触中,才能更为全面地体现,单一的评价总是不客观的。我觉得不武断,(能)逃离自己的单一视角去看待一个具体的人,是写作者必须具备的素质。

(图/《十七岁的单车》)

新周刊:《福利》里串联起人情社会的生活,比如,写卫东胜,福利是“一年一度提醒他,虽常年在外,还是这个村庄的人”的事物。对村里的绝大部分人来说,福利的意义体现在哪里?这一部分有个细节:张端午听新闻,他对国家大事了若指掌。在和贾行家的对谈中,你也提到,这是自己比较得意的小段落,为什么?

魏思孝:在村民的眼中,福利就是价值两三百块钱的东西,米、油、面等,也就是我这种写作者,大概才会从分发福利的角度,去写一下各个不同家庭是如何度过春节的吧。

我得意的是,让两个在乡村无足轻重的人,肆意点评国际大事和政要们。他们的思想当然是愚昧的,在这个热闹的背后,是一个可悲的事实,那就是:他们关心这个世界,可这个世界并不关心他们。

习惯了乡村生活的老年人,

进城往往会变成“不健全的人”


新周刊:下半部是按照月份和关键事件向前推进的,如何遴选每个月里最有书写价值的那个部分?下半部涉及基层政治、个人生活变化以及村里的一些微观改变,如果综合来看的话,你希望借这个时间段内的故事去呈现一些什么?自己在村里去观察这些的时候,会有抽离感吗?采用第一人称,是不是也是为了重新理解那部分被忽略掉的日常?

魏思孝:虽然(写的)是一年,但其实我是整合了近些年发生的有代表性的事件,在写的过程中,有些是依靠拍下的照片帮助回忆的。我遴选的一个基本准则,是尽可能提取独属于乡村的有代表性的事件。可以说,我对一年进行压缩和填充,流水账或是日记的写法,也是我有意为之的,我更多的还是以“老付”的视角,对农村的人和事进行点评。她就像一个行走着的弹幕。用第一人称,其实就是为了更好去叙述。也是由于过去的乡村写作,都是他者的视角,总是有些不满足,(我)多少还是想用点自己的情感。

(图/《我的阿勒泰)

新周刊:老付是下部里很关键的人物,你和母亲之间的相处模式和小说里所呈现的一致吗?能讲一讲你们的日常吗?比如,多久回一次村里去探望她,她又会隔多长时间去城里见一次你?最近发生了什么?

魏思孝:对,相处模式基本上一致。我们的日常,就如小说里描述的那样,没大没小,都是那种有什么说什么,没什么好话,却又情感深厚的母子。我要是不外出的话,一周怎么也要回去两次。最近这一周,回了三四次。要过冬了,挪炉子、拆暖气片、自来水管改道,事多一点。我今天还回去当个泥瓦匠砌了下墙。她很少来城里,也就是冬天最冷那阵子来住一阵,她住不习惯。我的一种说法,就是这些习惯了乡村生活的老年人,来到城里,就成了一个不健全的人了,眼睛和嘴巴都受限了,不认识路,又没什么人可以聊天,和坐牢一样。这也是他们这代人普遍的情况吧。

新周刊:老付是比较典型的乡村女性形象,坚韧、利落、有耐心,等等。你觉得在老付身上有哪些是让你很欣赏或者钦佩的点?在对母亲的认识这方面,你从写《余事勿取》到现在,有没有什么变化?如果有的话,是什么具体的事情促成了这一转变?

魏思孝:我欣赏她的勤劳、节俭,我这点不像她。她不占别人便宜也不能吃亏,活得坦荡、朴素又势利眼。她没什么变化,我记忆中,她一直就是这样子,除了肉眼可见的衰老,不过似乎比以前更豁达了一些了,毕竟70岁了,更看得开了,习惯了自己丧偶的身份,也习惯了独居生活。

(图/《妈妈和七天的时间》)

婚丧嫁娶是乡村的“节日”

新周刊:下部里写上坟、婚礼等事情,充分地反映着乡土的人情世故。你也比较偏好展现这些面向,着重去写婚丧嫁娶,用意是什么?参与这些事情的时候和书写它们的时候,你会有不同的感受吗?能拿一个相对具体的事例讲一下吗?

魏思孝:婚丧嫁娶是乡村的“节日”,一帮平时不常见的亲友聚在一起,热闹。如同电影《教父》刚开场的那个聚会。每个民族都有这样的“节日”,大同小异。在这样的场合下,更有“戏”可看,也更容易体现人物的特点。我参与的时候,肯定是我的感受更重要。但写的时候,我就不看重我的感受了,更客观一些,把自己抽离出来。

比如,这一段算是据实描写的我和发小去上坟。现实中,这种言语轻佻的背后,显然也有对亲人的怀念的。“他二十二岁生日那天,父亲死了。死后,发生在刘祥身上的事,他没在坟头对父亲说过,可心中早已默念无数次。让父亲不用担心,他成家,有一个儿子。

离婚也没什么不好的。我说,谁的家里都有几个不是东西的亲戚,等你小婶子要死了,别去看她。刘祥笑起来。我说,你放心,你小婶子这身体,也没几年活头了,你别着急。刘祥笑起来,和你这人没法说。我说,我说的不对吗?刘祥笑起来,点头,对,对,你说的都对。肚子饿了。我说,去镇上喝羊汤吧。刘祥说,清明节吃这么好,不太好吧。我说,你都给你爸买炸肉烧鸡了,他吃得比咱好。

(图/《教父》)

新周刊:秋收、耕种,这些都是农民每年需要经历的,作为一个从乡村走出的孩子,你怎么看待自己的这层身份?你也讲过,你更关心人的处境,那你对自己当下的处境如何看待?你和这片土地的联系除了写作以外,还有什么?

魏思孝:我觉得自己命不好啊,谁愿意生下来就当个农民去种地呢?不过,好在家里的地今年承包出去了,就不用干农活了。

对当下,我觉得多少有点中年危机了,总是有那么多的事情牵扯自己的精力,想踏实干点自己的事情有点难,当然我这有点没数了,我不上班其实已经省却了很多麻烦事了。我觉得自己就像一条看家护院的狗吧,物尽其用的。我对土地没什么感情,过去父辈有感情,是因为他们靠种地来活命的,吃饱穿暖都依靠土地的。我只是觉得种地太累,土地可是很难伺候的。我只是对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有感情。

夜深人静不写作,

就觉得人生荒废、毫无乐趣”


新周刊:在后记里,你坦诚地谈到了自我怀疑,也讲到了一些无力去扭转的部分,这种“生命危机”是从何时产生的?目前想出什么办法去克服“艰难和犹疑”了吗?

魏思孝:这就是上个问题里提到的中年危机,一切还是源于自己能力有限,对生活中遇到的障碍都没什么办法,自我太过渺小。我觉得,一时也找不到克服的办法,就这么先共存下去,多做点自己该做的事,尽自己本分,除此之外,没什么办法。

(图/《逆行人生》)

新周刊:会不会偶尔停下来,去回顾一下自己的写作生涯,现在你会如何评价自我?后续的写作计划是什么?你觉得自己在文学的探索上,还对哪些东西充满好奇与渴望?

魏思孝:我时常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多么有天资的写作者。十几年主要就是写作这一件事,好歹还是坚持下去了,就还算是比较耐得住寂寞吧。后续的写作计划,有两个要写的长篇,但还没进入状态,没想好怎么处理,希望12月份能动笔。很奇怪,《余事勿取》《王能好》《土广寸木》都是在12月份动笔写的。如果回看自己写作生涯,我二十来岁,肯定想不到能写出这样的小说的。

这么一看,我的确也很想知道再过十几年,我会写出什么样的作品,欣喜的是,我感受到了自己的进步。我目前没想到自己到底渴望什么,但夜深人静,不写点什么,就觉得人生荒废,活得毫无乐趣。

校对:河晏;运营:嘻嘻;排版:方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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