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于法理学课程最想分享的内容,只和一个问题有关,那就是——“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好的生活’?”
也是在去年的这个时候,强老师在我们的第一节法理课上抛出这个问题,并把我彻底地难住。
老师说,什么样的生活是好的生活,是由主人定义的。而我回想起自己一直到研究生阶段的大半旅程,好像都是被别人推着走过来的。本科稀里糊涂地进了实验班,学习了法律双学位;毕业的时候没想好自己是想做律师、公务员还是深耕学术,于是像逃避一般地决定继续留在学校里寻找答案。但是进入了燕园,来到了法理课上,我发现自己好像再也无法回避这个有关什么是“好的生活”的问题了。
经过法理学一学期质料丰富的阅读,以及研一整一学年与强老师、凌老师,与师门的师兄、师姐的相处,我觉得我现在大概能够有勇气来回答这个问题了。
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好的生活”就是每一天醒来的时候,都觉得有一份激情在让自己更加坚定所选择的这一条路,每一天都期待从更多的知识中追求智慧的快乐。我能够接受命运可能几乎全是偶然,但对于这种不确定性,我所拥有的不是恐惧,而是持续不断的努力。
正是因为这种好像得到莫名的恩典,开了光一般的感觉,让我在二月份的某个晚上突然发消息给高雅说:“老赵!!!!!!(6个感叹号);我决定了!!!!!!!!(8个感叹号)。以后,请叫我法公徐!”把她着实吓了一大跳。我当时和她说,我想明白了,我想做个幸福的人,而目前对我来说,法公可以。我想跟着强老师继续读书,想守护最好的法公大家庭。
柏拉图在《理想国》里写道:“王者的幸福是僭主的729倍。”当时觉得,幸福怎么可能用公式和倍数计算呢,但现在想想,柏拉图应该是想借此表达一种莫大的幸福吧。
当然,以上并不是在告诉大家我们法公这个大家庭真的像什么神秘组织,拥有“快乐秘笈”,只要按照强老师的教学大纲第一本读塔玛纳哈的《一般法理学》,最后一本读柏拉图的《理想国》,就能够过上“好的生活”。
但强老师精心挑选的每一本书,法理学这门课程的许多努力,就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包含古今、中外的广阔视角,从雅典的城邦政治到民族国家,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到柏拉图的心灵秩序。广泛的阅读总会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地培养我们的想象力,让我们在更长远的视线中思考有关个人,有关国家,有关世界的问题。
法理课,首先讨论的当然是比较学术的内容,但学术并不是我们讨论的唯一内容或者说真正的内容。就像大家这几天在朋友圈看到的,赵晓力老师15年前写下的与强老师、李猛老师、吴飞老师、杨立华等老师组成的福柯读书小组:“
我们在这一个友爱共同体里,接受了相互之间的教育,并学会了自我教育,是北大这个无与伦比的地方使这些成为可能
。”
而我想说,是法理课这段无与伦比的旅程使这些成为了可能。
希望大家最终,也能感受到这份专属于你的无与伦比。但如果没有,也没关系。因为大家在一起读书、写作、交友,这每一件的日常小事都是在慢慢构筑我们的,心灵“生态”。
我是徐梦瑶,很开心能够与老师,与各位助教们陪伴大家一起共度这段旅程,那么,开课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