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图:Yestone.com 版权图片库
从城市交通的角度看,共享单车和网约车的替代关系是大于合作关系的,所以就先说替代关系。
城市交通的基本架构是围绕这城市道路网与公交线网搭建的,简单点说就是除非那些就是喜欢不走寻常路的人,出门必须踩草坪的人。
城市居民绝大多的交通出行都是要围绕城市道路和城市公交网络的。在一些高密度的城市,城市公交线网承担的交通出行比例会比较高;在一些低密度城市大家都要开车,那么城市路网承担的压力就大一些。
小汽车比较灵活,低密度城市每个人出发点和目的地都不太一样,适合小汽车。比如美国大农村类型的城市;
公交车效率高,高密度城市住宅工作商业等相对集中,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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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大城市,小汽车和公交、自行车都是强替代关系,特别是欧洲和美国东部大城市,规划部门都是尽力去提高城区公交出行比例,于是有了耳熟能详的 Park and Ride 模式:把车停在郊区的公交枢纽然后坐着火车、地铁进城市。
小汽车在特大城市是要被控制使用率的,之前我也说过如果因为网约车的存在而客观上造成了小汽车使用率的提高(本来没有小汽车使用需求的人因为网约车存在而使用了出租车、网约车、小汽车),那么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就会出面控制。这也是为什么共享单车这么快就获得了政府的鼓励,而网约车之前和政府玩了很长时间的捉迷藏。
监管归监管,比如说乱停车、押金等问题,但是骑车的人多了能提高公共交通利用率、汽车的人多了用小汽车的人会少,这是明摆着的。也造就了共享单车和网约车的地位不同。
网约车和共享单车的合作业务:
虽然这两个在特大城市是竞争、替代关系,但不证明没有合作的空间。我们把视野放在城市大交通的层面,就能够想到几个很有意思的模式。
1。躲避拥堵,降低路网压力。
这是随手截图,北京的交通。很多人一定经历过这样的场面,去国贸、三里屯、中关村,距离很远就开始堵车,直接下车吧,确实很远;等着呢时间挺长。
一个有效的方式就是网约车和共享单车实行“联运”,滴滴告诉用户自行车在哪里,既省下了用户找车的时间,又提高了网约车的使用效率(堵车的时间费用远低于开起来的收益)。价格上如果有优惠,那么在经济上属于双赢,网约车的车辆单位时间收益提高,用户节约了时间和金钱成本。
2 拼车 + 顺风车与共享单车的结合
拼车和顺风车是管理部门很喜欢的模式,能够有效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现在的问题是拼车与顺风车的路线规划与用户凑单难以避免等待与绕路。如果有共享单车的加入,车主端能够少跑冤枉路,提高收益;用户可以节省很多等待时间。作为能够负担顺风车的人来说,10 几分钟、20 分钟的等待成本,不低。
从全局看,这样的模式会让顺风车与拼车看起来更类似“公共交通”,乘客更多地向固定路线和主要道路靠拢,而不是反过来。最后如果落笔在钱上,又是双赢的结果。
以后的常用路线更类似于公交,一方节省了接人的成本、另一方可以省去等待时间。
稍微我们总结一下,共享单车是 11 路(走路)之外,另一种高性价比的“最后一公里”解决方案,本来呢,共享单车 + 公交是城市所鼓励的出行模式,但是如果在现有条件下能够最大限度减少车辆:
等无效行驶状态,对城市交通也算是大功一件。最后强调,这只是在大城市、特大城市比较理想,在一个小城市开车打车很方便的情况下,网约车和共享单车就不那么好使了。
怎么做可以合法剪掉共享单车上的私锁且不用担责?
合法的步骤是:
1. 买把剪刀。
2.把私锁剪掉。
以上行为,合法。甚至,理论上来说,事后你还可以向单车运营公司要剪刀的钱。
法律依据:无因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
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民通意见》
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具体的法律概念请搜索无因管理
所以,在你说的场合,私锁是对单车运营公司的侵权,你属于为了单车运营公司的利益,在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下,
为避免造成单车运营公司的损失,主动管理单车运营公司的事务。
因此,你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合法的,你的剪锁行为非但不构成侵权,还可以依据前述法条要求单车运营公司给你偿付剪刀的费用。
知友:lawyer-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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