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北区金色江湾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哈尔滨状元物业有限公司“物业合同纠纷案”,于今年9月30日,由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哈尔滨状元物业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审判决。这意味着业委会的多项诉求,包括清退原物业、收回小区内的广告收益等都被依法支持。
金色江湾小区由哈尔滨美德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哈尔滨状元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状元物业)系金色江湾小区前期物业。据金色江湾小区业主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从一审到二审,从解聘“状元物业”到拿到终审判决书,经历了805天,两年多的时间。
一审 小区业委会胜诉
据金色江湾小区业主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小区的业主与物业的纠纷由来已久,对物业的服务质量和收费价格,业主与物业存在着分歧。2018年7月末,金色江湾小区业主大会双过半解聘了状元物业,但状元物业拒绝退出。
去年5月6日至10日,金色江湾小区以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全体业主大会,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同意业委会与原物业公司展开诉讼,以解决双方的纠纷,清退原物业公司。
去年7月29日,金色江湾小区业委会清退物业纠纷案在松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当年10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今年4月16日,一审法院下达了判决书。接到判决之后,业委会负责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原物业公司决定上诉。
5月9日,生活报以《金色江湾业委会胜诉原物业退出小区管理》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二审 物业上诉被驳回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状元物业的上诉书后,于今年7月13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9月30日,中院下达(2020)黑01民终2080号判决书,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判令:
1、状元物业退出松北区新湾路877号金色江湾小区物业管理。
2、状元物业将监控、电梯、水泵、电子防盗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移交给业委会。
3、状元物业将竣工总平面图、监控等设备设施的有关资料和说明文件检测报告、业主清册、物业费台账、电信设备设施的书面协议移交给业委会。
4、状元物业将物业用房、换热站、配电室、垃圾转运站、污水泵房控制室、燃气调压站、门卫等交付给业委会。
5、状元物业将地下人防工程一处交付给业委会管理。
6、状元物业将广告费至少12万元给付业委会。
业委会申请强制执行
金色江湾小区业委会负责人表示,接到终审判决后,正在为新的物业进驻做准备,新物业已签约完毕。目前,业委会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清退原物业。
11月2日,记者现场采访了状元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听取社区的意见,有序退出管理,避免小区出现弃管,与新物业进行交接。
松安街道北岸明珠社区负责人表示,正在督促事情的解决,按照法院的判决尽快执行。据介绍,除了小区物业管理权的移交之外,原物业公司的退出还涉及到居民物业费陈欠补缴问题,社区已介入协调原物业和业委会、居民之间的关系。
来 源:龙头新闻记者王萌文/摄
编 辑:实习生 史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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