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3月9号,星期六,农历二月初三。观察、关注与观点,《现代财经-早读早分享》,一个有思想的财经早分享。
每日晨语
成熟的麦穗总是低着头,汇集江河的海洋愿意置身低处,真正有力量有胆识的人从不惧怕身处低位,他们扛得了风雨,装得下委屈,也能拥有最美丽的收获。懂得放低自己,才能拔高人生。
周六,早安!
以下内容是由《现代财经》编辑部根据国内外财经类门户网站相关资讯编辑整理而成(总第1190期)。原创不易,敬请尊重。谢谢鼓励。
一、早读分享
1、财政部:加大对民企、外资参与PPP项目支持力度。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8日电: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有效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充分发挥PPP模式积极作用,落实好“六稳”工作要求,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了鼓励民资和外资参与、加大融资支持、聚焦重点领域等多项要求。财政部指出,要营造规范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加强规范管理和分类指导,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新经纬)
2、教育部:治理培训机构将打攻坚战,不获全胜绝不收手。
3月7日下午,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教育界别联组会时提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称已整改20多万所问题机构,并将“打持久战、攻坚战,不获全胜绝不收手”。“一些违规的培训机构跟我们打游击战,我们就打持久战;跟我们打麻雀战,我们就打攻坚战。”(新京报)
3、证券时报:让“卖出”评级研报成为常态。
昨日,中信证券发布了一篇中国人保A股研究报告,在这篇报告中,中信证券认为中国人保A股显著高估,给予“卖出”评级,预计合理估值区间为每股4.71元~5.38元,而中国人保A股昨日的收盘价为12.83元。A股市场上,在研究报告中给予一家公司“卖出”评级虽非前所未有,但确实是非常少见,所以,这份研究报告备受关注。(证券时报)
4、楼市迎来“调整年”,一二线城市或率先筑底放量。
经历史上最严调控,2019年房地产开局弥漫着低迷的气氛:百强房企销售增速下滑,龙头房企也未能例外。从宏观形势看,2019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L”型走势尚未完成探底,房地产行业面临的压力不言而喻。近日发布的《2018-2019年房地产行业白皮书》预计,2019年将是楼市“调整年”,但局部窗口显现,下半年先行一二线城市有望率先筑底放量。(中国经济网)
5、从城市群到都市圈,城市生活将出现哪些变化?
区域协调,正在取代区域竞争,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动力源。3月5日,总理在其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同时要坚持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城镇化发展进入中后期,提高城镇化质量被摆在首位,以都市圈、城市群等政策为抓手,市场一体化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区际利益补偿等新机制正在加速建立。(21世纪经济报道)
6、姜超:为什么中国储蓄率会持续下滑?有什么影响?
2008 年前后,我国国民储蓄率及居民储蓄率都表现出了明显的下降趋势,2017 年两者相比于 2008 年分别累计下降 5.8 和 1.1 个百分点。海通姜超认为,储蓄率下降反映人口结构的变化,也意味着投资增速下滑,经济亟需转型;房地产购买需求也因储蓄率下降而减少,未来中国房价大规模上涨难以重现。(华尔街见闻)
7、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2019年仍可能处于风险易发高发期。
全国人大代表、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接受采访表示,2019年仍可能处于风险易发高发期:一是一些领域“灰犀牛”风险仍然存在。二是重点存量风险依然突出。个别金融控股集团、农村金融机构风险可能暴露,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络借贷风险仍需关注,非法金融活动仍处高位。三是金融市场对外部冲击敏感度高。四是黑天鹅事件不容忽视。(中国金融新闻网)
8、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建议明确存款保险机构作为风险处置主体。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金鹏辉建议,完善以存款保险制度为核心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他提出,当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繁重,完善金融风险的处置机制更加紧迫和必要,这其中的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存款保险机构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中的核心作用,健全存款保险的风险监测预警、早期干预纠正和风险处置的职能,以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以最小化处置成本实现保护公众利益、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道德风险、促进市场出清的目标。(澎湃新闻)
9、王晨: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
3月8日下午3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草案说明: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指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新华网)
10、段青英委员建言中医药强国建设:建中医药国际示范区和
自贸区。
目前看,中国中医药发展滞后,大而不强问题突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农工党山东省委会主委、山东省济南市政协副主席段青英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题为《建设新时代中医药强国》的发言。(澎湃新闻)
11、债券市场曲线陡峭化告诉我们什么?
兴业固收黄伟平指出,曲线由平变陡反映了市场对经济悲观预期的修复 ,宽货币到宽信用、贸易争端化解、美联储放缓加息等都有利于这种修复。从实质情况看,这一轮资金宽松由央行放松主导,市场对政策未来刺激需求的预期上升也是不可避免的。(华尔街见闻)
12、破解“一床难求”,中国将增加超百万张养老床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今后三到五年,国家将通过城企联动等方式,使普惠性养老床位增加一百万张以上。为补齐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这块民生短板,国家连续出台多项养老服务业支持举措,一些地方在降低养老服务业准入门槛、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等实践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新华网)
13、上海下调部分涉房产交易税费?
税务部门:早就开始了。最近,网传上海下调部分涉房产交易税费。第一财经记者就此向上海税务部门求证,有关负责人表示,确实有这回事,但涉及下调的不只是房产,而是包括“六税两费”减免。这里所指的“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位负责人表示,这项政策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而实施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政策生效时间从1月1日就开始了,并非网传的从3月7日开始。(第一财经)
14、阿里组织架构调整,将打通淘宝、天猫两个消费场景。
互联网企业组织架构调整,无非是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据了解,2013年,蒋凡的创业项目被阿里巴巴收购后,加入阿里担任淘宝无线事业部资深总监。2014年,蒋凡主导手淘业务的升级,接着升任至淘宝产品平台资深总监。2017年7月,蒋凡出任“五新”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同年12月27日,阿里巴巴集团任命集团副总裁蒋凡出任淘宝总裁。(科技讯)
15、腾讯敲开智慧零售大门:“小程序”成最大利器。
腾讯在探索智慧零售的道路上,和阿里巴巴的碰撞也在所难免,绫致时装这样和二者都有紧密合作的品牌商该如何选择?刘东岳表示,对绫致而言,不会故意偏向谁,而是会根据不同的需求选择不同的方案。在年初召开的微信公开课上,腾讯高级副总裁张小龙对上线刚满两年的小程序予以了高度评价,并明确表示,小程序不是一个面向C端的功能,而是一个生态。(21世纪经济报道)
16、股市收评:沪指失守3000点,暴跌逾4% 成交额连续3日破万亿。
3月8日消息,今日开盘三大股指集体低开,大金融板块全天领跌两市,成杀跌主力军,盘中芯片概念股虽逆势崛起,掀涨停潮,但依旧不改市场下跌格局,临近尾盘,各大股指跌幅进一步扩大,超3000只个股下跌,沪指失守3000点关口,大跌逾4%,两市成交额连续三个交易日破万亿大关,截止收盘,沪指报2969.86点,跌4.40%,深成指报9363.72点,跌3.25%,创指报1654.49点,跌2.24%。(新浪财经)
二、选题集锦
二、今日财经关注
陈永伟:怎样看待平台的“双重身份”
作者: 陈永伟
来源:经济观察报观察家
【超级平台】
2月14日,奥地利联邦竞争管理局(BWB)给刚刚离婚的贝佐斯捎去了一份“情人节大礼”,宣布对亚马逊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歧视本土商家的问题展开反垄断调查。
这次调查,是BWB对本土商家投诉的回应。从去年开始,一些奥地利商家就对亚马逊进行了投诉,称亚马逊具有
“双重身份”(dual role)
。
一方面,它本身就是一个零售商,和广大其他商户之间是一种相互竞争的关系;但另一方面,它又是最大的电商平台,掌握着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渠道,拥有商家与消费者进行交易的数据,并可以对商家制定各种规则。利用其在平台市场上的垄断地位,作为零售商的亚马逊就可以获得额外的竞争优势,对其在零售市场上的竞争对手进行排挤和限制。
尽管这个案例的案情看似很简单,但它却涉及了很多根本性的问题。作为市场运作者的平台,到底能不能直接与其用户进行竞争?为了避免这种竞争可能造成的弊病,应该怎么办?是对平台拆分、管制,还是使用其他办法?平台往往先天地拥有其交易者的相关数据,如何才能避免平台利用这种优势去破坏竞争的公平?这一切,都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当平台和商家成为一体
从其本来意义上讲,平台应该只是一个中介,它的任务就是为其用户创造交易或交互条件,对它们的交易和交互进行匹配。不过,现实当中的情况往往不是那么简单。很多平台在为用户提供交易服务的同时,自己也会直接参与到相关的市场竞争之中。
这种现象的产生原因可能是多样的:
一种情况是企业平台化转型的后果,这种情况的最典型代表就是亚马逊。
在亚马逊成立之初,它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在线书店。经过几年的发展,它逐渐演化为一个综合性的线上零售企业。到此为止,它在商业模式上依然是一个“管道式”企业,其利润来源仍然是低买高卖的差价。但在1999年前后,亚马逊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它将自己的网络逐步向其他商户和个体经营者开放,并从中收取费用。
这样,亚马逊就逐步从“管道式”转向了“平台式”的企业。在“网络外部性”的推动下,完成了平台化转型的亚马逊实现了迅猛的增长,仅用了短短几年就成为了电子商务的巨头。不过,在实现了平台化的同时,亚马逊本身还在进行直营,并用这块业务支撑、补贴其他业务——事实上,在亚马逊平台之上,它自身就是最重要的用户。在这种情况下,“双重身份”问题就出现了。
另一种情况是平台企业自营化的后果。这种情况也十分常见,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滴滴。最初,滴滴完全是一个网约车平台,它只负责撮合乘客和出租车之间的交易。但在运行过程中,这种纯平台模式产生了很多问题,也遭到了很多监管压力。为了打破这种局面,从2016年开始,滴滴就开始逐步购入车辆,打造自有的车队。可以预见,随着网约车市场上监管的日趋严厉,自有车辆在滴滴平台上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高,此时滴滴的“双重身份”问题也将会越来越突出。
无论是传统企业的平台化,还是平台企业的自营化,都会逐渐让平台和企业的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也会让很多本来就不清楚的问题变得更加不明不白:
一个既做平台,也做自营的企业,到底是一个平台呢,还是一个普通的企业?
首先是结构上的问题
。传统的反垄断理论告诉我们,当一个企业的市场份额变得很高时,它对于经济效率,以及消费者福利的影响将可能是负面的——至少在静态意义上,这一点会成立。但是,对于平台来说,这个结论就未必成立。由于从性质上看,平台有市场的属性,因此其规模的扩大也是市场整合性提高的产物。
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平台的规模变得更大、市场份额变得更高时,它可能不仅不会损害效率,反而会带来效率的提升。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很多经济学家甚至认为多个平台的竞争反而是不好的,一个市场上有一个平台就好了。
不过,随着企业和平台之间的边界变得模糊,以上这些还算清晰的结论也就随之模糊了。面对一个既做平台,也做自营的企业,到底是一个平台呢,还是一个普通的企业?看法不同,对其结构所蕴含的效率意义就会迥然相异。
其次是行为问题
。如果一个企业只是市场的竞争者,那么它当然没有权去监控,甚至干预其竞争者的行为。但是,如果作为一个平台,它在很大程度上就应该,而且有权这么做。这是因为,它的业务本身就是做市场。
基于这个目标,它必须对其服务的对象进行监管和治理。这一点本来是比较明确的,但是,当企业和平台融为一体时,它就变得模糊起来。在这个时候,平台要求其上的某个用户遵守某项规则,或者采取某项行动,究竟是应该归于竞争问题呢,还是归于内部治理问题?这似乎就变得不是那么容易回答。
再次是绩效问题
。长久以来,产业经济学家和反垄断专家对于绩效的评价主要是依靠静态效率,或者说是配置效率展开的。换言之,一种市场结构、一个具体的行为是不是有效率,主要要看它是不是有利于资源的配置,是不是有利于促进某个时间点上的消费者福利。根据这个观点,我们可以相对简单地对结构和行为的优劣做出评价。但是当平台和企业的边界变得模糊时,这样的评价标准本身都会变得模糊。
一方面,在这种状态下,竞争和垄断所产生的影响将更多是动态的。一些研究认为,尽管平台与企业的合一在短期内可能会带来经济的效率,并让消费者的福利获得提升,但是从长期看,它会消灭竞争、阻碍创新,从而让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的福利遭到损害。
另一方面,还有不少研究认为,在对竞争问题进行评价时,不应该采用过于简单的经济标准。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无论平台与商家合一会带来怎样的效率后果,它都干预了商业交易的自由,因而也是不合理的。
认识不同的结果是给出的药方也不同。一些学者认为,当一个平台做大后,就具有了公共设施的性质,因此它将无权制订自己的交易规则,而应该根据政府的指导和规制行事。如果采用这种观点,那么平台的“裁判员”地位就被取消了,“双重身份”问题也就不再存在了。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双重身份”的困难之处就在于平台与企业身份的纠结,而如果按照职能对平台企业进行拆分,让平台的归平台、企业的归企业,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这些观点究竟是否正确呢?恐怕还需要我们细细思量。
拆分、管制还是治理
如果要全面对亚马逊等平台企业的“双重身份”问题进行探讨的话,恐怕用几十篇论文都不够。在这里,我们只能对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一些初步的讨论。
第一个问题是,像亚马逊这样具有“双重身份”的平台是否应该被拆分。从表面上看,这种处理方案似乎是干净利落,一了百了:如果将现有的亚马逊电商业务按照职能进行拆分,独立成为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两个部分,让平台部分继续为所有电商企业服务,电商部分公平地和其他电商竞争,这样一来,不就可以彻底打破“双重身份”的尴尬了吗?
但是,问题似乎并没有这么简单。
首先,对于亚马逊来说,平台和自营电商其实是一个完整的商业模式。如果生硬地按照职能对其进行拆分,就可能破坏了这种商业模式,从而不仅损害亚马逊利益,也可能对整个行业生态造成破坏。在之前的专栏中,我们曾经分析过,亚马逊做平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扩大市场,吸引消费者,而其收入的主要来源,还是依靠直营这部分。
换言之,从盈利角度看,电商平台本身并不是目的,用平台来支撑电商才是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贸然进行拆分,那么独立的平台业务就很难生存下去——即使可以,它为了覆盖平台运营所需要的成本,也会对平台上的用户提高收费,从而增加用户成本、损害消费者福利。因此,这可能会造成一个很坏的后果。
其次,拆分也可能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从而破坏平台企业建设平台的积极性。
我们知道,要建设一个平台是相当不易的,需要投入巨大的成本。像亚马逊这样巨大的平台,仅维持其日常的运作,就需要投入数以万计的工作人员,耗费数以百亿计的成本,这些巨大的成本都是由企业自身承担的。它们为什么有这样的动力来投入如此巨大的成本呢?其根本原因就是期望这样的投资可以给自己带来收益。
例如,亚马逊就期望它的平台可以被用来支持自己的电商,为电商业务招揽生意、增加收入。如果这些企业预见到,一旦平台做大了,就会被拆分出去,从而让自己的努力白费,那么它们还会花这么大的精力去建设平台吗?恐怕不会!即使它们还会建平台,但投入一定会少得多,由此建成的平台质量也就会差得多。
因此,从这两方面看,简单粗暴地对亚马逊这样的平台进行拆分,恐怕不是上策。
第二个问题是,是否应该允许亚马逊这样的平台拥有制定自身规则的权利。如果不进行拆分,那么是否可以对亚马逊进行管制,要求其放弃对平台部分的规则制定,要求其像公共设施那样行事呢?
在笔者看来,这种思路恐怕也只是“看起来很美”。原因如下:
首先,它从法理上比较难以说通。公共设施之所以可以被要求按照公共利益中性地运作,其根本原因是它是由公共资金支持建设的,并且配置的是公共资源,但平台却不同。如前所述,平台是平台企业本身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建设的,它耗费的是私有资金,配置的是私有的资源。在这种背景下,要完全取消其制定规则的权利,从理论上就很难站得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