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酝酿多年后,《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终于出炉。关于金融国资委的争议也可以画上休止符了——根据《指导意见》明确财政部代国务院旅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金融资本所有权。国务院和地方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地方政府授权地方财政部门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各级财政部门对相关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等规定,履职尽责,保障出资人权益。
过去十年,从“国有金融资产”到“国有金融资本”,资产到资本一字之差,反映了顶层制度设计者对国企改革(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的历史变迁——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变革。
关于金融国资委的争议则延续了将近15年,从2003年成立汇金,注资四大行到2007年中投成立,将汇金从央行划拨至财政系,谁将主导金融国资,在不同的部委之间争议了许多年。
早在2012年,时任中投公司董事长的楼继伟提出,将汇金打造成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新平台,他提出汇金要做积极的股东,坚持市场化的管理方向,比如派驻专职董事。
“汇金公司作为国有股东,与其他股东地位相同,不干预控参股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而是依托公司治理渠道保证出资人权利落到实处。我们始终坚持只做股东,不做婆婆 ,没有任何行政审批色彩。这是市场化股权管理的最显著标志,也是汇金公司履职行权的基本经验。
楼继伟总结了金融国资汇金模式的三大特征——履行国家使命、坚持市场化管理方式和建设开放性的股权管理平台。
其一就是只做股东,不做“婆婆”。“十年来,无论是参与金融机构注资改制,还是推动完善公司治理,汇金公司始终强调依法合规,坚持以出资额为限、以股权为纽带,通过公司治理渠道行使出资人代表职责。”楼继伟强调。
其二是坚持做好“积极股东”。积极探索国有股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有效行权方式,坚持以重大事项管理为抓手,兼顾国家利益和财务收益,推动控参股金融机构实现科学稳健发展,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
其三是坚持实施并不断完善派出董事制度。作为一项创新性制度安排,汇金公司派出董事全职、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职行权,确保了国有股东的“人格化”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始终坚持抓好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
五是在实行市场化履职行权的过程中,坚持将党管人才原则与市场化理念紧密结合,积极协调好党委和董事会、国有股东和一般股东、股权董事和其他董事的关系,推动完善了中国特色国有金融企业治理框架。
六是始终坚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汇金公司发挥开放式股权管理平台的作用,在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国家宏观政策、推动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始终注重加强与履行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职责的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和协同效应。
2013年,楼继伟执掌财政部。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以混合所有制为特色的新一轮国资改革拉开帷幕,从国企改革到国资改革,从管资产到管资本,一字之差,有人称中国国企改革的淡马锡模式由此确立。
到2015年时,楼继伟已开始公开提出,研究完善
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
也就是在这五年(2012-2017),中国政经交替之际,以利率市场化为代表的金融自由化席卷而来,肖建华的明天系、吴晓辉的安邦系领一时之风骚。除了央企和国企大规模布局金融版图,抢占金融牌照外,民营资本也以各种正常或非正常手段纷纷抢占牌照,组建金控帝国,各种资本谱系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一是呼风唤雨,风头无俩。
除了产业资本组建金控集团外,互联网巨头腾讯和阿里也纷纷凭借金融科技和社交网络优势杀入了金融领域,支付宝及其衍生而来的余额宝迅速崛起,并通过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或者拿下金融牌照的方式,形成了事实上的互联网金控帝国。
短短五年时间,中国金融业改革的命题已经不再是如何突破金融抑制;短短五年时间,中国从过度金融抑制迅即转变为过度金融化,金融体系的脆弱性成为中国经济的最大隐忧。
从2016年开始,财政部就针对性地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国有金融企业股权管理工作。
2017年,明天系和安邦系的资本游戏终被揭穿,民营金控帝国瞬间成为大而不倒的怪兽。2018年华融赖小民落马,则暴露了国有金融机构内部人控制下严重的公司治理危机。
如何防止出现下一个肖建华、吴小晖和赖小民,成为中国金融公司治理的重大命题。所以在新组建的深改委第一次会议上,《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与资管新规一道成为第一批被画上圈圈的重要制度建设。
坚持服务大局,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保持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的主导地位,保持国家对重点金融机构的控制力,更好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强调国家对重点金融机构的控制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过去十几年以国权多元化为潜在方向的金融改革的某种修正,尤其强调“
对于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保持国有独资或全资的性质。对于涉及国家金融安全、外溢性强的金融基础设施类机构,保持国家绝对控制力”!
从具体做法上看,统筹规划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适应经济发展需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比重,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实现战略性、安全性、效益性目标的统一。
既要减少对国有金融资本的过度占用,又要确保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保持必要的控制力。
对于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保持国有独资或全资的性质。对于涉及国家金融安全、外溢性强的金融基础设施类机构,保持国家绝对控制力
。对于在行业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国有金融机构,保持国有金融资本控制力和主导作用。对于处于竞争领域的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积极引入各类资本,国有金融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稳妥推进国有金融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
。
一句话,金融是国之重器。
而如何防范下一个肖建华和吴小晖?新的精神反复强调资本的穿透管理,防止内部人控制,即以公司治理为基础,以产权监管为手段。
国有金融机构母公司须加强对集团内各级子公司的资本穿透管理,严格股东资质和资金来源审查,确保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到位。对国有金融机构股权出资实施资本穿透管理,有利于加强国有资本监管,防范内部人控制,促进规范资本运作和提高资本回报。同时,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对资本实施穿透监管有利于全面掌握国有金融资本流动情况,监测国有股东权益的变动趋势。
对于规范产融结合,按照金融行业准入条件,严格限制和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参股国有金融企业,参股资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
规范金融综合经营,依法合规开展股权投资,严禁国有金融企业凭借资金优势控制非金融企业
。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预算制度,并监督执行。进一步完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完善中国人民银行独立财务预算制度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财务制度,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重点金融基础设施财务管理制度……
毫无疑问,财政部作为金融国资委的角色,未来在金融事务上的话语权将大为扩张!
建立健全“四梁八柱”,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
来源: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作出的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是党和国家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日前,财政部负责人就《意见》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制定出台《意见》的相关背景如何?
答:党中央、国务院对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抓紧修改完善金融基础法律,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等方面的立法。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统筹规划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保持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控制力;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出资人代表职责,完善国有金融机构授权经营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国有产权监管,实现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按
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求和国务院有关部署,财政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财办、中央编办、人民银行、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保监会等12家单位在广泛调查研究和深入征求地方部门和金融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意见》(送审稿)
。《意见》(送审稿)已先后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18年7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
问: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国有金融资本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金融机构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支柱,是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
,财政部以管资本为主,积极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模式,
推动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委托代理关系逐步建立;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等管理制度日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逐步从“行政化”方式向“市场化”方式转变,更加注重和强调“管资本”;国有金融机构改革深入推进,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明显提升。
但也要看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依然存在管理职责分散、权责不明、授权不清、布局不优,以及配置效率有待提高、法治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和矛盾,同时,一些国有金融机构党的建设弱化,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律地位还不明确。在当前形势下,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国有金融企业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保障。
问:《意见》提出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管理的“四梁八柱”,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增强国有机构活力与控制力,更好地实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基本任务。一是法律法规更加健全。制定出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律法规,明晰出资人的法律地位和职责边界。二是资本布局更加合理。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提高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效率,做到有进有退,有效发挥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的主导作用。三是资本管理更加完善。规范委托代理关系,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方式,强化资本管理手段,提高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四是党的建设更加强化。强化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领导,巩固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问:国有金融资本的概念是什么?界定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答:国有金融资本是指,国家及其授权投资主体直接或间接对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凭借国家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一并纳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按照以上范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国有金融资本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向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主权财富管理(投资)机构向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凭借国家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如证券期货外汇交易场所、金融交易清算结算及征信类机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金融资产登记托管等金融基础设施企业形成的国有金融资本等;金融或非金融国有企业投资其他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
问:《意见》就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制约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问题和障碍,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国有金融资本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金融资本所有权。国务院和地方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同时,《意见》第一次明确国务院、地方政府分别授权财政部、地方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规制、分级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各级财政部门承担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主体责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资产管理,根据需要,也可以分级分类委托其他部门、机构管理国有金融资本。《意见》强调,要充分尊重企业法人财产权利,赋予国有金融机构更大经营自主权和风险责任。
二是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比重,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金融机构集中,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实现战略性、安全性、效益性目标的统一。
三是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健全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制度,加强金融机构国有产权流转管理;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国家与国有金融机构的分配关系;严格国有金融资本经营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健全国有金融机构薪酬管理制度;加强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财政财务监管,维护国有金融资本权益。
四是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经营。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金融机构整体改制上市;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督促防范风险。
五是加强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坚持党建工作“四个同步”,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规范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到金融机构从业行为,杜绝里应外合、利益输送,防范道德风险。
六是协同推进强化落实。加强法治建设,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责任追究,加强信息披露。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要全口径向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既要报告中央层面的情况,也要报告地方层面的情况,具体报告责任由财政部承担。
问:为什么要加强对国有金融资本的集中统一管理?
答: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明确由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是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国家财权统一,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战略选择,可有效解决由于管理职责分散造成的国有金融资本整体战略布局缺乏、激励约束机制难以健全等问题。当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不健全,法律依据缺失;一些国有金融机构和地方落实管理制度不力,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管理、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和财政财务监督等各方面存在短板。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改革举措,是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管理效能的重要体制机制保障,有利于明确理顺部门管理责任,更好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和放大国有金融资本功能,保障实现国家战略目标。
问:如何理解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答:根据中央编办关于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和此前财政部“三定”规定,财政部按规定管理国有金融资产。近年来,财政部以“管资本”为主,从产权登记、评估、转让等基础管理,到保值增值、绩效评价、薪酬管理、经营预算、通过派出股权董事行使出资人权利等各有关方面,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但是,从法律地位和权责匹配看,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缺少明确授权,管理权责边界不清晰,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意见》明确提出,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有利于压实部门管理责任,明晰委托代理关系,完善授权管理体制,更好地管好用好国有金融管资本。
需要说明的是,财政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将合理界定出资人职责边界,不缺位、不越位,更加强调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市场化、法治化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国有金融机构的活力。
问:如何理解地方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