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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导致地下车库被淹,物业担责吗?

物业管理资讯平台  · 公众号  · 物业  · 2024-07-12 18:34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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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导致地下车库被淹
开发商、物业按过错承担责任

基本案情

王先生夫妇是某小区业主,承租了小区地下车库车位。 后因多日连续降雨导致车库进水,车辆被雨水浸泡

王先生认为,车库被淹是存水无法及时排出造成的,小区物业公司未能及时提醒业主转移车辆,没有尽到管理职责。此外,房地产公司建设的车库存在缺陷,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于是, 王先生夫妇将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 ,要求赔偿车辆损失及维修工时费等各项损失。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 争议焦点之一是暴雨之于车库被淹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这需要考察各方当事人是否尽到最大努力,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避免车库被淹,而损害后果仍然发生。

本案中,案涉车辆被淹是由多方原因造成,所以暴雨不构成不可抗力。

物业 明知案涉车库处于低洼地势且比邻车库曾经因降雨被淹,在事发前 气象部门多次发布暴雨预警 的情况下 没有对原告车库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也未通知业主及时挪车,发生事故时未及时进行施救 ,导致损害发生,故对本次事故 具有过错

房地产公司 作为车库的建设方, 设置的排水沟未接入市政雨水系统,而且车库所处地势低洼,雨水在漫过排水沟后无法自然排出 ,与车库被淹有直接因果关系,对事故 具有明显过错

此外, 作为车库使用者,明知自身车库处于低洼地势且比 邻车库曾因降雨被淹,应当预见车辆被淹风险,但 未及时将车辆挪至安全地带 ,亦 具有过错

法院根据各方过错程度及原因力大小, 最终判决房地产公司承担40%责任,物业公司承担20%责任,原告自身承担40%责任。


法律提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 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日常生活中, 若降雨的雨量和强度已超出正常预见范围,物业公司已经采取了一切措施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那么构成不可抗力,物业无需担责

若物业公司并未尽到最大努力避免暴雨损害后果的发生,那么不可抗力无法成立,物业公司仍应承担一定责任。

在此提示,物业公司作为提供物业服务方,在应对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应当进行 广泛预警 ,采取 预防措施 ,对地下车库抽水系统及时检修维护,事故发生后进行积极有效的施救,如排水、拖车等,尽最大努力降低或者避免一切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开发商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施工。如果由于排水设计或者施工不当导致车库出现排水问题,造成业主财产损失,开发商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作为车主,也要有一定自我保护义务,比如关注天气预报、购买相应保险、及时转移车辆等,避免财产受到损失。

来源:昌法微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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