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今天上午9时在临沂中院一审宣判,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徐玉玉的悲剧画上句号,而对于依然猖獗的电信诈骗的活动,我们又该如何保护自己?
去年8月,在收到南京邮电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第二天,徐玉玉接到一个电话,说当天是助学金发放最后一天,要求她20分钟之内赶到自动存取款机进行操作。
当时父亲还没下工回家,徐玉玉就赶紧拿着学费银行卡骑车去了最近的银行,卡里存有一万元学费,结果被骗。徐玉玉的父亲徐连彬回忆,虽然父母都安慰她说没关系,但徐玉玉仍然懊恼不已,一直痛哭,要跟他连夜报警:
出了派出所门口走了不到三分钟路,就在三轮车上歪到了,我叫她不搭腔,下来一看我就哭,我找人抓紧时间打120。
当医院急救人员赶到时,女孩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经临沂市公安局法医和两名法医学专家认定,徐玉玉的死亡原因与诈骗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徐玉玉不幸离世,引发全社会对电信诈骗的空前关注。
这起案件随后成为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今年2月28日,案件经山东临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确定了7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到罗庄区人民检察院,随后报送到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徐玉玉案公诉人谭长志向记者介绍了案件侦破的复杂性:
案子比较复杂,牵扯的地域比较广,嫌疑人是外地的,作案也在外地,被害人是临沂的,牵扯到公安的工作量很大,所以我们后期审查的时候证据比较繁杂。
公诉机关指控了7名被告,陈文辉涉嫌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余6名被告涉嫌诈骗罪。法庭辩论结束后,陈文辉等7名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均表示认罪悔罪。
对受害者一直心感不安。当时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心里确实很难受,所以一直心里不安,才到当地公安局去投案自首,希望能争取到宽大处理。我希望经过我们这件事情之后,在外面的有犯罪的,还是有在骗取其他受害人的钱财的,希望能经过我们这件事情之后,不要再去骗取别人的钱财。
不管被告如何认罪悔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这7名被告人究竟会面临怎样的惩罚?徐玉玉案公诉人谭长志在接受央广记者采访时这样分析:
第一被告人涉嫌两种罪名,一个是涉嫌诈骗罪,一个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余6个被告涉嫌诈骗罪。他们是交叉结伙在海南海口市、江西新余市、广西钦州市还有江西九江市这四个犯罪场所,通过从网上购买非法获取的高考信息、购房信息,主要以高考学生为诈骗对象,冒充教育局、财政局,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还以购房补贴为名实施诈骗活动。这个案子涉及的诈骗金额特别大,高达56万余元。拨打的诈骗电话2.3万余次,都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并且造成一名高考大学生徐玉玉死亡,后果很严重。
徐玉玉案的教训惨痛,本应该引发公众的警惕,但也应该看到,即使过了已经整整一年的时间,仍然不时有人掉进电信诈骗的陷阱。中国政法大学 传播法中心研究员、副教授朱巍认为,出现魔高一丈的现象,说明现行的网络实名制仍有改进空间:
目前我们国家网络实名制不是基于身份证号码,而是基于手机号码的实名制。现在虽然像北京这样的城市以及100%地实现了手机实名制,但是手机号码的使用者和注册手机的人,有的时候是挂不上钩的。也就是注册人和使用者是分离的。这就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特别是现在银行卡,有的人会问,银行卡是实名的。如果用银行卡事实诈骗,(警方)包括冻结、顺藤摸瓜都应该能找到犯罪分子,但为什么打击力度还不够?就是因为现在好多的银行号码也不是实名。有的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了银行卡号之后,再把自己办的卡,高价转让给可能分犯罪分子手中,倒买倒卖银行卡、手机号的情况确实存在,所以我们现在如何落实网络安全法,其中将电信实名制落实应该提到最高等级的位置。实名制是防止电信诈骗的基础。
互联网时代,每个人的信息都在线上线下通过不同渠道流转,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我们的信息可能会被窃取、利用,从而方便给不法分子“精准诈骗”。
徐玉玉一案即将告一段落,可是要防止悲剧不再重演,除了对骗子采取高压态势,如何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将是公众、媒体、运营商、主管部门同时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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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柴安东 惠明志 肖源
编辑:徐啸
来源:中国之声《新闻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