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东方富源制衣有限公司、海南金典纳服饰有限公司、海南万莘服装有限公司和海南富雅淇服装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7批次校服不合格。抽查26批次产品,不合格率为26.92%。不合格项目涉及使用说明和纤维含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四家企业生产销售的7批次校服不合格
这7批次不合格校服涉及多个种类,如中小学生校服、农垦校服、学生服装等,均由不同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项目为使用说明和纤维含量。
关键观点2: 抽查情况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生产领域校服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26批次产品,发现其中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6.92%。
关键观点3: 不合格项目的影响
使用说明不合格会影响到消费者的穿着使用和索赔纠纷等,纤维含量不合格则可能迷惑甚至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键观点4: 后续处理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正文
3月21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
东方富源制衣有限公司、海南金典纳服饰有限公司、海南万莘服装有限公司、海南富雅淇服装有限公司
等4家企业生产销售7批次不合格校服。
据介绍,2024年,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省生产领域校服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查26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率为26.92%。
7批次不合格校服是中小学生校服(冬装裤子)、中小学生校服(冬装上衣)、农垦校服长裤、农垦中学校服短袖、学生服装(裤子)、学生校服(上衣)、爱尔登中小学生校服(夏装上衣)
,分别由东方富源制衣有限公司(2批次)、海南金典纳服饰有限公司(2批次)、海南万莘服装有限公司(2批次)、海南富雅淇服装有限公司生产销售。
7批次不合格校服涉及的
不合格项目为使用说明和纤维含量
。使用说明虽不属于“安、卫、环”项目,但其成分含量、执行标准、号型规格、洗涤方法等信息标注错误或者不全,不仅会影响到消费者的穿着使用,有时还会引发索赔纠纷等;纤维含量不合格影响使用者知情权,容易迷惑甚至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校服将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际旅游岛商报
审校:李亚珠
内容责任:刘洁娜
审核:刘艳 王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