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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笔游戏消费,说是“熊孩子”干的就能追回吗?

江苏高院  · 公众号  · 互联网短视频 法律  · 2024-09-09 09:3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个关于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中的消费纠纷案例。小乐是未成年人,在未经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家长的手机在游戏上进行了大量充值消费,家长在发现后尝试联系商家退款并提起诉讼。但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要求商家返还全部充值款项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小乐是未成年人,使用家长手机进行游戏充值,累计消费近3万元。家长在发现后尝试联系商家退款并提起诉讼。

关键观点2: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原告要求商家返还全部充值款项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法官强调了未成年人进行网络付费游戏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但家长应保持理性、适度消费。

关键观点3: 法律说明

根据《民法典》,未成年人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需要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对于认定未成年人的行为无效,游戏商家应返还相应充值金额。


正文

线上交易日益普遍

大家一定看过这样的新闻

“熊孩子”偷拿大人手机

大手大脚,随意消费

或是游戏充值,或是打赏主播

被家长发现后

赶忙联系商家追回

但是

有的消费真是“熊孩子”所为吗?



案情简介


小乐妈是一名网约车司机,10岁的女儿小乐常年居住在老家湖北。小乐妈将一家游戏商家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游戏充值金额。

小乐妈诉称 :一天,自己在购物时发现银行卡余额不足,经查询交易记录,发现该卡有70多笔游戏币购买记录,累计近3万元,且充值日期与女儿小乐来南京看病的时间吻合。 小乐妈还称 :小乐来南京看病期间,自己常在夜间跑出租,白天就把手机给女儿使用,手机登录的微信绑定了该银行卡。面对小乐妈的追问,小乐承认是自己擅自用手机充值游戏币。

小乐妈认为,小乐是未成年人,对于充值行为自己并不知情,得知后与商家联系退款。但多次沟通,商家始终拒绝退款,于是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本案存在不少疑点,希望能与小乐见一面,但小乐妈一直表示拒绝。开庭审理时,小乐没有到庭,法官始终 未能与小乐进行沟通询问 。对于“小乐来南京看病”的陈述,小乐妈亦 未提供任何证据

经查明,案涉游戏绑定的手机号和微信号平常由小乐妈实际使用。游戏账号注册当天,该账号通过微信充值了520元,此后多次频繁在深夜充值199、48.8等数额的游戏币。其他的充值时间中也有工作日的白天,但并非寒暑假期间,正处于小学阶段的小乐应该正在上学。

银行卡流水显示,在微信充值游戏金额前,曾多次从支付宝账户提取相应金额至银行卡账户,再通过微信支付充值到游戏账户。

审理中,小乐妈提交了支付记录、充值小程序信息,但对于充值时间和充值操作,小乐妈 未能作出合理说明 。法院认为原告要求商家返还全部充值款项,缺乏事实依据,依法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民法典》 第19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近年来,随着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的飞速发展,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进行网络支付的情形越来越普遍。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仅凭一时兴趣,盲目追求游戏体验,使用家长手机进行游戏消费,造成家庭经济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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