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资源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开采工作一直是一个两难问题。倘若拥有矿山资源,政府不采取行动开采,那么当地经济势必会陷入停滞
、
甚至倒退的状态。但这也并不代表矿山资源的开采可以肆意为之
、
随意挖掘,正如题干中当地政府面对村民的反对意见。如果不能有效处理。不仅会让矿山
资源
开采
受到
阻碍
、
拉低经济发展态势,甚至激化
此类矛盾
,
大大
疏远群干关系
。
因此,拓展新的自然资源是政府责任使然,但必须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上做好均衡,做好决策部署。具体来说,我认为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
制定规章,科学谋划。一方面
A市应当成立矿山资源拓展科学小组,由自规局牵头进行统筹谋划,包括但不限于开采方式、开采时间、开采数量等,将各项开采计划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为矿山资源的开采挖掘形成有效背书;另一方面应当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事前的开采评估和事后的开采修复计划,将开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禁止措施明确到规章之中,将勘探分析工作做足做细,从专业的角度保证开采过程科学有效,尽量减小甚至不对自然环境产生破坏。
第二,
宣传到位,消除顾虑。可以通过贴大字报、明白纸的方式在村内醒目位置将矿上资源的开采流程、科学开采手段进行公示,让村民朋友们了解到随着当下开采技术的进步,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已经微乎其微,给大家吃下一颗定心丸;还可以通过入户宣传的方式,点对点、面对面向反应强烈的村民解答科学的开采程序、专业的环境保护方式,尽最大可能取得村民们的谅解和支持。
第三,
有效监管,加大巡查。在日后的矿山资源开采过程中,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向结合的方式,将监督巡查落实到日常开采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过度挖掘、破坏环境的情况立刻叫停,严肃处置。保证开采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合规合法;还需发挥社会共治的方式,将举报电话、意见反馈邮箱进行公示,将公众对矿山开采过程中所反应的问题积极进行处理,对于经举报核查属实严肃追究开采人员的法律责任。
因此,矿山资源的开采不能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必须细水长流徐徐图之,以保证在拓展过程中不损害村民的利益以及创造相应的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