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新闻夜航
中国新闻名专栏 龙视都市频道《新闻夜航》​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新闻夜航  ·  教授被指强奸女学生,高校通报 ·  昨天  
新闻夜航  ·  痛心!她于12时18分逝世 ·  3 天前  
新闻夜航  ·  百万网红这一挑战引众怒!吃相有多难看? ·  4 天前  
佳木斯日报  ·  星火村年接待游客达30万人 ·  5 天前  
新闻夜航  ·  退钱了!退钱了! ·  6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新闻夜航

哺乳期女子称代孕因血值不过关被放弃,怀上后遭机构拉黑?成都卫健部门回应

新闻夜航  · 公众号  · 黑龙江  · 2024-10-31 08:08

正文

全文1332字,阅读大约3分12


10月30日,知名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发文称,一名刚生育完3个多月的28岁女子小娟(化名),经人介绍到成都做代孕,被安排去贵阳移植后,体检查出血值没翻倍,代孕机构便放弃让其回家,然后该女子回家后发现自己已怀孕。女子借钱买票来到成都与代孕机构沟通,却遭对方拉黑。目前该女子正寻求援助。



上官正义和当事人小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其刚生育后不久,因缺钱,经人介绍于去做代孕。今年8月底,小娟赶往成都,被安排在该机构位于武侯区某小区的宿舍里,先后去两家门诊检查后,小娟被安排去往贵阳做移植,期间所乘车辆均是全封闭的车。


小娟称,移植后做检查,自己血值不过关,代孕机构让她回家,回家后自己却发现怀孕了,而期间自己没有过性行为。对此代购机构不承认,未给处理方案。随后小娟跟朋友借钱买票前往成都,目前正居住在该代孕机构的宿舍里。其所住房间除了她之外还有两名要做代孕的人,她们第二天就会回家,自己可能将面临退房被赶走。



“我没钱养胎做产检生小孩,也没有钱回家。我如果打胎,他们就不承认是客户的,不会给打胎钱。他们让我回家养胎生下孩子,做了亲子鉴定确认是客户的再要。”但小娟称,代孕机构也未承诺到时是怎么个“要法”,自己希望代孕机构能够出打胎钱,并给予发现怀孕后的营养费和误工费。但现在自己完全见不上该机构的人。



30日上午,潇湘晨报记者就此事多次致电小娟联系的代孕机构方“王总”,未能接通。


潇湘晨报记者随后将此事反馈给成都武侯区卫健局,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记录,若有调查结果将反馈,建议当事人最好报警。


律师认为,代孕女性违反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以及《民法典》中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代孕的行为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代孕行为引发纠纷,代孕女性的权益很难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代孕机构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组织、开展代孕业务,从中谋取利益,扰乱了医疗秩序和社会伦理秩序。相关责任人还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可能会被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有这种行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代孕机构没有取得合法的医疗资质而进行胚胎移植等医疗操作,涉嫌非法行医罪。


客户寻求代孕服务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破坏了社会伦理道德。从法律层面来看,客户的行为不直接构成独立的罪名。


至于代孕女性的维权问题,由于代孕行为本身不合法,代孕女性的维权途径非常有限。如果代孕女性在代孕过程中受到了身体伤害或其他权益侵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维权难度较大,且代孕女性自身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付建律师指出,该代孕女性若报警,属于自首情节。但目前从刑法角度来说,其行为并不违背刑法。该女子是否选择报警是其自身权利。


重点推荐



潇湘晨报
记者:吴陈幸子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新闻夜航》热线:0451-82898289
编   辑:梅凯悦

主   编:李   超

审   核:孙一奇

统   筹:马长庆

监   制:杨   凯



喜欢就分享        点👍加在看文章更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