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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历史交织的奏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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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战的前世今生——第三篇:重商主义的旧梦

金与火之歌  · 知乎专栏  ·  · 2017-02-26 20:23

正文

这一系列的前两篇文章,似乎给诸位读者一些不良暗示,好像贸易战必须就由战争来解决。其实战争仅仅是国家间交互行为的一种模式,在整个欧洲四分五裂,且向全世界开拓殖民地的时代,世界并没有像国联、联合国这样的国际组织"表面"约束成员国,更没有像GATT, WTO这样制定贸易规则的机构来限制各国贸易行为。本系列第一篇也讲到,荷兰居然能自己定义海洋法,成为目前国际海洋法的先驱,这既是历史的偶然,但也是必然的进程。而所谓"重商主义"就是各国之所以追求贸易顺差,零和思维的思想基础,不得不提。

“重商主义”的源头是什么?众说纷纭。由于奥斯曼帝国几乎阻滞了地中海东部沿岸纳入西欧诸强的版图,各西欧诸强都尝试利用西葡的航海经验,通过好望角到达远东,或者直接航行到美洲新大陆,促使重商主义思潮蔓延。其中一说十六世纪那不勒斯王国的经济学家安东尼奥·塞拉(Antonio Serra)是第一位谈到这种思想的经济学家。在他的著作《关于国家的富裕和贫穷》中,他提到了那不勒斯国由于流通货币短缺,导致持续通缩的例子。而他是第一个正确指出这一根源在于那不勒斯国有贸易赤字,持续出超,导致被动通缩的经济学家。而当时绝大多数的认知是认为通缩是因为汇率的缘故,而Antonio提出的解决方案就是增加出口,减少出超。

(下图为安东尼奥·塞拉,酷似莎士比亚)


但后来所谓的重商主义也出现了许多表现形式,如金条主义(bullionism)崇尚持有黄金等贵金属,因其永不变质的特点而认为是持有财富的唯一选择, 这种思潮在西班牙菲利普二世期间达到顶峰,也因将拉丁美洲的金矿产出大量带回西班牙而闻名遐迩。法国的科尔贝在路易十四太阳王时期执行了“富国强兵”的政策,史称“科尔贝主义”。科尔贝主义的主要内容与重商主义的主要核心相吻合:包括建立一套垄断且保护主义的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出口补贴和退税政策;控制殖民地地区的贸易流,以为本国服务。但科尔贝主义比较特殊的一点,在于打造“法国质量”这点上,包括制造最精良的手工艺品和银制品,凡尔赛宫,以及重建质控体系等。当然科尔贝主义是后人为他冠名的,他更像这一套国家机器忠实的执行者和操刀者,将法国这一君主制国家带上了欧洲争霸的主战场上来。然而其结果却是颇具毁灭性的,尽管法国成为了强国,由于连年征战,富国强兵的理想只完成了后半段,而前半段则是被战争折腾得千疮百孔。

(科尔贝堪称法国的管仲)

如果说"重商主义"政策还能够被概括,那"重商主义"行为则完全是个"生态系统",这其中包括几个极其重要的"零部件":

1)国家对于经济运行(特别是贸易)的直接介入

最简单的模式,就是要求所属殖民地生产的产品只能销往本国。举一个例子,英国要求弗吉尼亚州的烟草只供给给伦敦烟草商,那阿姆斯特丹烟草商则必须出高价从伦敦购买烟草产品(上游垄断)。同时,英国又要求弗吉尼亚州只能从英国购买工业品,从而保护了本国工业,限制了"自由经济"的发展。重商主义政策还会要求任何原材料进口必须从某港进口,这样既有一定的限制意义,又使的这个港的拥有者(通常是贵族)得到垄断收益。英国1651年的航海法案是这种垄断模式的最好注脚,几乎从制度上完全限制了外国势力在本国贸易中的任何行为。

2)重商主义需要国家和商业阶级的铁血联盟

荷兰可能是其中最特殊的一个例子——荷兰的商人阶级是自己控场玩政治的,有点像现在的特朗普内阁,全都是企业家,但比特朗普内阁更强的在于,他们还是实际控制人,而没有任何国会的制衡。西班牙则可能更强调王权,但并不代表商业阶级没有与王权达成共识。英国则可能是史上平衡做得最好的国家,因此带来了真正的日不落帝国。

3)崇尚重商主义各国的核心在于控制各原材料/奢侈品的产地(殖民地)

前两章提到了荷葡和英荷之间的斗争,其实本质都在争夺原料产地,有的争夺贵金属产地(南美)以及苦力(非洲)。而根据O'Rourke and Williamson (2002)的研究, 欧洲本土和北美/亚洲地区的区域贸易在16、17、18世纪各以每年1.3%, 0.7%和1.3%的速度增长。而在英荷战争期间,当英国商人想要进口荷兰控制的香料,其与原料产地实际价格的价差飙升到了历史最高,也侧面反映了重商主义政策的一个直接效果。而贸易的增加也使的城市化成为一个潮流,因为贸易成了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建造一个城市,则至少需要对其基础设施进行建造,从而催生了新的产业。

那是不是重商主义就是帝国的专利呢?当然不是,美国自汉密尔顿直到南北战争以后,一直崇尚高关税、保护本国产业、鼓励政府用贸易盈余来进行投资等国策。建国后不久,在1816年由当时的财长达拉斯向包括棉纺织品和钢铁在内的产品征收高额进口关税,史称"达拉斯关税"。例如从英属印度进口的棉纺织品,统一征收25%的进口关税。在这一问题上,代表北方工商业者的共和党人几乎三分之二以上支持,而南方的联邦党人则超过一半以上支持,因而能够得以通过。

4)产业技术和制度革新——包括远洋航海、城市基础设施、会计准则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

前两者其实大家都比较熟悉了,东印度公司的建立正是因为远洋航海技术的成熟,但会计准则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新玩意儿了。会计是由弗洛伦萨时期正式开始普及,直到荷兰人将严格的会计准则应用到公司日常管理的。而有限责任公司则也是荷兰人的专利,使得公司出现巨额亏损时,使得股东只赔付有限债务的规则,鼓励了企业(早起就是东印度公司)举债或者发行股票融资以完成原始积累的过程。

但重商主义不管是理论也好,还是实践也好,并没有真正造成国家的富强和稳定。西班牙纵使从南美进口如此多的金银,也未能真正维持欧洲海洋霸权,拱手让给了英国人。法国纵使有科尔贝天纵奇才,但家底却在路易十四治下一次又一次地在欧洲战场败光。英国人虽是所谓“笑到最后”的玩家,却最终也在重商主义的保护下,被北美殖民地的当地居民在波士顿喝了一壶精彩的下午茶,从而诞生了日后取代其霸权的美利坚合众国。

而真正改变重商主义地位的伟大人物,当属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了。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明确指出贸易可使进出口双方都受益;产业分工可以最大化经济体的财富以及驳斥了国家干涉经济会带来有利影响的观点。李嘉图则更进一步,使用了葡萄牙和英国两国葡萄酒和棉纺织的例子,指出由葡萄牙出口酒以及英国出口棉纺织品,最有利于双方的共同利益,因其在各自优势产品所拥有的单位劳动生产力更高,而交易则能使双方互利互惠,史称“比较优势”理论。从某种意义上,斯密和李嘉图是时代的产物,在零和博弈阴影下早已被战争弄得满目疮痍的欧洲,这简直是美妙音乐般的语言,萦绕耳旁。

那重商主义错了吗?那其实是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问题。在大国进行原始积累的早期,国家都需要通过一定程度的垄断和限制,来弥补经济运行中适当必需生产资料的不足,如劳动力、资本、生产力以及企业效率。当英国成为世界霸主之后,继续推行重商主义则反而导致了反效果,因其殖民地不堪垄断对自身利益的影响,同时在世界产业分工中,英国则已掌握了资本霸权的最高支配权,也可以以其庞大经济体谅容忍自由贸易对自身产业的冲击。时过境迁,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重商主义的呼声难道在今天不和某些政客的言论吻合吗?强调贸易赤字,强调XX优先,难道重商主义真的寿终正寝了?还是自由市场理论出现了问题? 且听后期贸易战系列为大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