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杜文杰持枪杀人案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次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审理,并有来自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代表近百人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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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科区公安分局施介派出所民警包占全遭枪击身亡
在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控指控:2016年7月10日22时40分许,被告人杜文杰(男,1973年出生,汉族,原系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科尔沁派出所行政工勤编制工作人员,户籍所在地:通辽市科尔沁区)因“鑫玩家电玩城”提供涉赌功能游戏机供人赌博被施介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查处一事,找到带队查办该案的施介派出所副所长包占全说情,遭被害人包占全拒绝后,在施介派出所门前附近,杜文杰用随身携带的巡逻用64式手枪(枪号19015476)向包占全开两枪,全部击中包占全头部,致使包占全当场死亡。
被告人杜文杰开枪杀人后逃匿,并于2016年7月11日7时许,被科尔沁派出所民警在泰和新居小区内发现后归案。
公诉人:枪是哪里来的?
被告人:在所里拿的。
公诉人:案发当天你开着警车、配枪是在执行任务吗?
被告人:不是。
被告人:我承认我开枪打死了人。
公诉人:你开了几枪?
被告人:二枪。
审判长、审判员(以下简称审)向被告人杜文杰(以下简称被)提问
审:案发当晚,你有班吗?
被:没有。
审:枪是怎么到你手的?
被:是我跟所里申请的,因我晚上巡逻有危险,申请配枪。
审:枪是什么枪?
被:64手枪,当时开枪时在现场给枪上膛的。
审:枪是什么型号的?
被:不记得了。
审:案发当晚子弹哪里来的?
被:弹夹是配发的,我自己又在办公室以前的旧卷柜里找到一些。
审:你一共收集了多少发子弹?
被:18发子弹。
审:你是否知道你打被害人哪个部位了?
被:当时不知道,后来开鲁公安说了后才知道的。
审:案发当晚,你是在执行公务吗?
被:没有。
审:那你为什么开警车?
被:按正常是不能开警车的,是违反规的。
被告人称“我当时想拿枪吓吓他”小标题
庭审现场,审判长、审判员(以下简称审)向被告人杜文杰(以下简称被)提问
审:你和包占全认识吗?
被:认识。
审:关系怎么样?
被:普通关系。
审:你当时去找包占全是什么心态?
被:我当时想讲讲情,行就行,不行我就走了。
审:开枪之前,你是怎么想的?
被:我当时想拿枪吓吓他,没想打死他。
审:在电玩城被查事件上,你是否还向其他人说情?
被:以前也找其他人说过两次。
虽然被告人称当时想拿枪吓吓被害人,但根据内民大司法鉴定中心2016病鉴字第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被害人包占全系因颅脑贯通枪弹创致呼吸、循环障碍死亡。
庭审现场,公诉人针对被告人开设赌场罪进行提问。
公诉人:你与鑫玩家电玩城是什么关系?
被告人:是我朋友李辉开的,与我没有利益关系。
公诉人:你一共为鑫玩家电玩城讲过几次情?
被告人:两次,具体时间不记得了,都是因为没有手续被查封的,不知道是因为涉嫌赌博被查封的。
公诉人:鑫玩家电玩城的手续是你帮忙办理的吗?
被告人:是我帮忙办理的。
公诉人:你没有跟别人说过电玩城你帮着跑事?
被告人:没有说过。
公诉人:你没事经常去电玩城吗?
被告人:有时去。
庭审现场,审判长、审判员(以下简称审)向被告人杜文杰(以下简称被)提问
审:你平时都怎么去电玩城?
被:我开我自己的车去。
审:你在电玩城住过吗?
被:住过,也玩过游戏。
审:现在有李辉等人的供诉说你参与经营电玩城你有什么意见?
被:没有意见。
审:你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什么?
被:工资。
审:你是否在兑换现金的小票上签过字?
被:没有。
公诉机关针对指控被告人开设赌场罪向法庭出示证据。
鑫玩家电玩城的服务员张贺等人的证言证明 被告人杜文杰系电玩城的老板之一,是警察。 电玩城的老板还有李辉、祝海涛、周伟斌等人, 杜文杰也给兑换现金的玩家签过字。
李辉的讯问笔录,证明电玩城的老板是祝海涛、周伟斌,杜文杰持有干股,负责沟通关系。祝海涛的讯问笔录,证明电玩城的老板是四个人,分别是李辉、我、周伟斌、蓝海斌,还有杜文杰,扣除30%的机器钱,剩余的每个人按25%分红。
当日上午,法庭调查结束,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公诉人:通过法庭调查及公诉人当庭出示的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杜文杰构成故意杀人罪,情形恶劣,近距离枪杀被害人包占全,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杜文杰参与开设赌场证据确实,有相关证据及证人证言予以佐证,被告人杜文杰在庭审中避重就轻,不如实供述,不有悔罪表现。本案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必须予以严惩。
被告人:没有辩论意见。
辩护人: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准备投案、正在投案的都应认定为投案自首,暂时性的逃跑只是正常心理反应,并主动给科尔沁派出所所长张海斌打电话交待犯罪事实,并委托出租车司机将枪支交回。被告人是激愤杀人,并不是有预谋的,事前并没有杀死被害人的故意,社会危害性较小,应从轻处罚。被告人杜文杰参与开设赌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证人证言相互矛盾,不能证明被告人参与开设赌场。
公诉人:被告人故意杀人罪不能构成自首,被告人在案发后先后打五辆车逃避侦查,且戴帽子和口罩。本案中是否激愤杀人不影响本案的定罪量刑。为犯罪行为提供帮助行为是共犯,所以被告人构成开设赌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庭审现场,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时说:“真心向被害人家属说声对不起,因我一时冲动,给两个家庭及社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我会尽量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精神损失。”
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科尔沁都市报》记者 张铁牛 图片由韩晓燕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