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天干物燥,正是火灾高发期,提醒广大群众注意:
一、增强防火意识。要及时清理家中阳台、楼道、房前屋后的可燃物,防止外来飞火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农村家庭使用炉灶、燃气灶时不要堆放秸秆、柴草,倾倒的炉灰应及时用水彻底浇灭,防止复燃。
二、避免遗留火种。不要乱扔烟头,以防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春耕生产若需动火,要有专人看护,注意附近环境,远离山区、林区、房屋住所和草料堆垛等区域,并落实防火措施。此外,禁止焚烧垃圾和野外烧荒。
三、严防电气火灾。要规范使用电气设备,及时更换老化线路,避免超负荷用电和违规使用电热器具。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架空电线的维护,防止风大线路触碰打火,引发火灾。
四、规范明火作业。复工复产企业进行户外明火作业时要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要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可燃物,并配备灭火器材;遇有大风天气,应停止一切动火作业。
五、严格管控火源。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堆垛、货场等危险区域,车辆必须加装防火罩并在指定的地点停靠,不得在库区临时加油或维修车辆。进入森林、山林等地户外游玩时严禁吸烟或野炊,以免引发山火。
六、提倡文明祭祀。提倡文明祭扫,通过在网上祭祀、献花等形式追思先人,寄托思念。严禁携带火种上山,切勿在山林草地、交通路口、广场小区、巷口楼道等场所焚烧冥币、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