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的《辽宁日报》,刊发了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反馈督察情况。
其中特别提到:辽宁省委常委会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没有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2013年、2014年,辽宁省委书记由王珉担任。
王珉于去年3月4日被宣布调查,今年7月21日已被押上审判席,法院将择期宣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辽宁省委书记李希曾在辽宁团开放日上,谈到王珉对辽宁造成的恶劣影响。
据中纪委发布的王珉问题通报、检方指控、李希关于王珉对辽宁恶劣影响的分析,揭示出王珉有如下问题。
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等三项罪名,“作为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组组长、大会主席团临时党组书记、常务主席,王珉在辽宁省有关选举过程中,对反映相关人员的拉票和贿选行为,未按规定调查处理,导致选举中发生大范围的拉票贿选和部分人员违法当选,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
王珉主持辽宁省委工作期间放弃了党的领导,导致选举连续出现问题,中央批复的人事安排方案没有实现;一些干部通过潜规则走上领导干部岗位,疯狂捞取,破坏了政商关系;一些干部为了快速升迁,违背经济规律,“数字出官、官出数字”;把“稳中求进”中央精神改成“稳中求快”,一字之差对辽宁发展造成了恶劣影响。
此番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反馈的督察情况表明,“个人政治期望没有实现后,消极堕落,甚至抵触中央”的王珉,除了上述问题之外,也没有履行地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甚至长达两年间,没有主持召开研究环保工作的省委常委会。他身为“班长”的这个态度,导致辽宁环保工作出现一系列问题。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督察感到,有的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谈及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PM10浓度不降反升,就强调是2013年基数存在问题;谈及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恶化,就强调干旱少雨等自然因素,从主观上找原因、从工作上找差距不够。”
同时,“一些地市和部门环境法制意识淡薄,一些地市屡屡突破环境底线上马项目”;“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由于处罚金额远远低于填海所得,实际上鼓励和纵容了违法围海、填海行为”。
督察组还特别点出了大连市和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问题。
大连市,主城区每天约17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约50万吨污水超标排放,污染问题突出;大连市政府擅自决定由大连港集团启动实施太平湾港区开发建设,截至2016年已累计违法围海1368公顷、填海585公顷。2013年瓦房店市海洋部门对太平湾港区违法填海行为处以1150万元罚款,但当地财政部门随后又以补贴名义全额返还,纵容企业违法行为。
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核心区和缓冲区内露天矿坑,被中金黄金辽宁排山楼金矿作为选金尾矿填埋场,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该保护区管理局不仅没有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反而以书面形式提供排山楼金矿矿区不在保护区范围的证明,明显弄虚作假。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后,辽宁省委书记李希作了表态发言。“令人脸红耳热出汗,让人警醒、发人深思,我们完全赞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他说。
按照要求,辽宁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撰稿/新京报记者 王姝 校对: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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